修缮未成年人保护法,“托底”孩子健康成长( 二 )

    

当然 , 这部最新修缮的法律 , 规制学生欺凌并不是唯一的亮点 。 加强家庭保护、细化家庭监护职责 , 明确列举了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的监护职责和不得实施的行为;完善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 ,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明确国家监护制度 , 为未成年人保护兜底等 , 立法聚焦公众关注的敏感领域 , 逐一明确了家庭、国家等主体的保护职责 , 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的“闭合链路” , 有利于“一站式”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

    

在刑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出“个别下调”最低刑责年龄的情形下 , 未成年人保护法率先修缮、完善“托底保护”制度 , 也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下好“一盘棋”的立法统筹思路 。

    

法律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 也是未成年人的权利港湾 。 聆听公众的声音、把握时代的脉搏、体现人本的精神;从社会舆论持续关注、反复探讨 , 到最后落地成法、照进现实 ,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开门立法”中与时俱进 , 写就了一个大写的“人”字 。 这也将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坚实的制度托底 。

修缮未成年人保护法,“托底”孩子健康成长。

编辑:何睿   校对: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