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未成年人保护法,“托底”孩子健康成长


修缮未成年人保护法,“托底”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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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开门立法”中与时俱进 , 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为周全的保护 。 资料图 。 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据报道 , 10月17日 ,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 此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 在现行法律基础上 , 增加了多项内容 , 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 , 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 , 包括监护人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 。

修缮未成年人保护法,“托底”孩子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 , 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 。 我国现行法律制定于1991年 , 2006年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 。 不可否认 , 这部重要法律在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 不过 , 近年来随着社会环境变化 , 这一法律也显现出立法滞后、周延不够等问题 。 14年后 , 这部法律再度修缮 , 秉承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精神 , 精密填补了法律“真空地带” , 顺应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国际立法潮流 , 有力回应了社会现实 , 为未成年人成长筑起一道更加安全的法律屏障 。

    

就拿此次新修入法的学生欺凌来说 , 近年来 , 由校园霸凌引发的悲剧不时发生 。 尽管学生欺凌危害很大 , 但由于其隐蔽性和复杂性 , 法律制约并不容易 。 翻看之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 也并没有相关条款“针锋相对” , 就连何为学生欺凌都未能着墨 , 不能不说是立法遗憾 。

    

而根据此次新修法律条款 , 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定义 , 明确“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 , 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 , 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 如此 , 摆脱了学生欺凌仅限于暴力行为、肉体伤害的窠臼 , 语言霸凌、网络霸凌等造成精神损害的恶意行为 , 也进入了法律规制范围 , 有利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更为周全的保护 。

    

不仅如此 , 新修法律还明确规定 , 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 “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 “及时制止和处理学生欺凌行为” , “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 , “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等 , 这些有的放矢的措施 , 也有利于保护关口前移 , 预防学生欺凌现象发生 , 并对相关行为准确有效地做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