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17岁游客长城城砖上刻字,罚款200元!

据“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6日14时20分,17岁河南籍游客杨某在八达岭长城游玩时,在八达岭长城的一块城砖上刻字,造成城砖的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第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杨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北青网综合|17岁游客长城城砖上刻字,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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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新华社供图
八达岭长城景区根据《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关于对破坏八达岭长城景区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和《八达岭长城景区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已将杨某列入景区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在长城本体上刻划,对文物造成的影响是不可逆的。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董耀会曾说:“当时刻上的时候,你是一种荣耀,要与长城永存,实际上你把一份耻辱留在了长城上。”“到此一游”等相关字眼被永久地留在文物上实属不该,让文物“干干净净”的游览行为才是我们应有的爱国表现和守法行为。
今年4月,八达岭长城景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出台的《惩戒办法》,有力震慑了不文明及违法行为,同时让景区管理有据可循、有法可依。加之《网格化管理办法》的实施,确保景区各网格内都有专人值守看护,加强对文物保护的力度。景区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办法》,通过人防加技防的方式,开展文物监测,加强文物保护,提高管理水平。
我们再次呼吁广大游客,长城是中华民族的重要象征和重要标志,一定要重视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文明游览、从我做起,共同保护我们珍贵的文化遗产。
【北青网综合|17岁游客长城城砖上刻字,罚款200元!】来源:八达岭特区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