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大爷玩轮滑和未牵绳的狗相撞|60岁大爷玩轮滑和未牵绳的狗相撞 如何划分责任引争议( 二 )


李小姐则认为,王大伯在公共道路上倒着行走时未关注其身后情况而自行跌倒受伤,病历中也记载了“走路时不慎自己跌倒”,并非被狗撞倒;王大伯主张其主观意识无法预见,也足以说明其未注意自身安全 。王大伯跌倒当时神智清醒,无明显外伤 。其已出于人道主义垫付1.5万元,不同意赔偿请求 。
调解不成法院审理认为
案件在今年3月富阳法院一审判决,后李小姐提起上诉,日前二审维持原判 。
法院是这么认为的:李小姐饲养的“萨摩耶”与王大伯相撞,造成王大伯较为严重的损伤,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王大伯夜晚倒行的危险行为也是案涉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足以认定王大伯具有重大过失 。故综合李小姐的“萨摩耶”未办养证、未使用束犬绳(链),王大伯倒走时未确保自身安全等原因,判决由李小姐承担其中60%的责任,其余40%的责任由王大伯自行承担 。
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法院最终认定,王大伯的各项费用共计15万余元,因此应由李小姐负担9万余元,扣除前期已垫付的1.5万元,李小姐最终应支付王大伯8万元 。
遛狗牵绳有多重要?
遛狗不牵绳造成他人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在今年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两狗相斗造成主人受伤,未拴绳方被判负全责 。
近日,采访人员走访中发现,遛狗不牵绳等现象仍常见,特别是一些体型较小的犬只,狗主在遛狗时让狗只四处奔跑,而且认为“本来就是出来让狗放松的,自己都能看好自己的狗,不存在安全问题” 。甚至在一些社区广场上,不牵狗绳,让狗只之间相互嬉闹,而过往的路人则胆战心惊,特别是带着小孩的家长 。
公安机关提醒,广州市人口众多,城市居民生活空间有限,饲养犬只虽是个人行为和爱好,但不应侵害社会公共资源和他人合法权益,城市养犬问题应引起全社会重视和参与 。遇到养犬不文明行为,比如惊吓到小孩,狗咬人等,市民应该主动站出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指正和监督,对违法养犬行为应向属地派出所进行举报并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
_本文原题:60岁大爷玩轮滑和未牵绳的狗相撞,致大腿骨折十级伤残,索赔2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