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网|国家能源局被点名批评,超1/4煤炭矿区突破生态红线( 二 )


徐亮称 , 煤炭开发易对土壤及植被、地表及地下水、大气环境等造成影响 , 进而带来矿区生态平衡及稳定性问题 。 在规划阶段明确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 , 直接关系到矿区的发展布局及开发强度 , 旨在杜绝煤炭开采破坏环境的现象 。 “虽然目前环保‘帽子’扣得很大 , 但各地在规划编制 , 尤其是在环境管理中 , 却存在宽严、尺度不一等情况 , 建设项目环评‘未批先建’不在少数 。 ”
另有熟悉情况的人士表示 , 按照要求 , 需对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开展环评工作 , 并在规划审批前 , 向国家能源局提交环评报告书 。 然而 , 规划审批部门长期未将环评作为审批决策的依据之一 。 “例如 , 有的项目直到动工建设时才补做规划环评 , 有的项目没有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就批准实施 , 这都使得环境管理十分被动 。 ”
“我们在给矿区规划做环评时 , 最大感受就是责任主体的‘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意识淡薄 , 从规划一开始就未将生态环保优先真正落到实处 。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坦言 , “目前 , 全国至少1/4的现存矿区压着生态红线 , 没有主动避让或者打擦边球 。 有的煤矿为了满足开发条件 , 甚至在规划阶段反过来倒逼地方政府调整红线 。 ”
“无论是主管部门还是矿区责任主体 , 都没有将总体规划作为建设开发的依据”
“我们常说规划先行 , 但现有《规定》发布已近10年 , 无论是主管部门还是矿区责任主体 , 都没有将总体规划作为建设开发的依据 。 实际上 , 矿区规划更多作为框架性、方向性指引 , 既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 , 也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 ”徐亮进一步称 , 尽快完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等工作 , 尤其是补齐环境管理短板 , 必要且迫切 。
徐亮称 , 以矿区为单位 , 一般应由1-2个责任主体进行开发 。 但目前 , 大部分矿区未能明确开发主体 , 导致规划方案缺乏落实主体、难以有效实施 。 “建议在政策层面 , 首先明确矿区总体规划的强制性 。 一旦确定 , 必须按照要求逐级上报、备案并明确开发主体的环保责任 , 开采生产严格遵循规划 , 主管部门严格细化监督 。 ”
同时 , 矿区规划也需要“分类” 。 徐亮表示 , 由于矿区总体规划项目繁多、内容丰富 , 不宜全部交由某一个部门进行管理 。 “例如 , 在国家能源局牵头下 , 可按照专业划分到不同部门实施监管 ,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 各司其职、提升效率 , 避免粗放管理 。 ”
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常江也称 , 不同煤炭矿区的资源禀赋、自然条件等各有不同 , 对生态环境的要求及开采影响也存在巨大差异 。 对此 , 建议推进分区管理 , 加强矿区规划环境管理的差别化指导 。 “规划不仅仅是某一个矿区的事情 , 也不可能按照一套模式执行 。 根据产业准入、环境承载能力、生态修复要求等现实条件 , 责任主体、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应打破条块、利益分割 , 共同推进矿区规划及其环境保护的精细化管理 。 ”
【解放网|国家能源局被点名批评,超1/4煤炭矿区突破生态红线】上述业内人士还提出 , 鉴于煤、电、焦、化一体化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矿区的发展方向 , 建议考虑编制包括煤炭开发及下游煤电、煤化工等产业发展在内的综合性规划 , 加强规划衔接 , 预防长期性、累积性不良环境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