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公司2人中毒窒息死亡 官方通报:给予相关领导政务警告处分

【内蒙古一公司2人中毒窒息死亡 官方通报:给予相关领导政务警告处分】为进一步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 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 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 现将查处的1起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
内蒙古广泰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24”中毒和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2019年9月23日 , 内蒙古广泰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提供单位上海弘泱机械公司员工对海勃湾区工业园南区补充污水管线进行维修作业中 , 发生井下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 , 造成2人死亡 , 直接经济损失约255.77万元 。 乌海市经济开发区海勃湾工业园管委会作为发包方 , 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到位 , 管委会安环部部长马剑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 管委会主要领导李醉年和分管领导宋志刚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 2020年9月18日 , 经海勃湾区监察委员会第45次会议研究决定 , 分别给予马剑、李醉年、宋志刚政务警告处分 。
安全事故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各部门、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 举一反三 , 引以为戒 。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 强化责任担当 , 认真履职尽责 , 细化工作措施 , 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 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安全生产领域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 , 倒逼责任落实 , 守住安全底线 , 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
来源:乌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