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多家公募投资范围扩容,科创板首单CDR成诱因

_本文原题为 多家公募投资范围扩容 , 科创板首单CDR成诱因
【公司|多家公募投资范围扩容,科创板首单CDR成诱因】近日 , 多家公募基金相继发布修订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 旨在将存托凭证纳入投资范围 , 并增加对应的投资策略等 。
第一财经采访人员从公募基金行业人士处了解到 , 此举大概率是在为CDR的上市未雨绸缪 。 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继续推进 , 注册制下会有越来越多的此类公司在内地资本市场上市 。
多家公募投资扩围
10月15日 , 南方基金发布《关于修订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 公告显示 ,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并对基金合同中投资章节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 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本次修订自2020年10月15日起生效 。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订 。
据Choice数据 , 截至2020年6月末 , 南方基金旗下共有231只(合并统计)公募产品 , 此次增加存托凭证进入投资范围的产品有140只 , 主要为权益类 。
不仅南方基金 , 14日、15日 , 易方达、华夏基金、睿远基金、鹏华基金、富国基金、招商基金等部分基金公司集中发布了类似公告 。 其中 , 睿远基金旗下两只产品投资范围均增加了存托凭证 , 鹏华基金则有94只产品加入该队列 , 而富国基金、易方达各自仅有10只、12只产品 。
“证监会允许公募基金投资存托凭证 , 但需要修改基金合同并在证监会备案 , 部分公司就发了相关公告 。 若公司投资部门有需求 , 也会进行公告 。 ”某公募基金产品部人士向第一财经采访人员表示 。 这意味着市场中并非所有公募基金及其旗下产品都参与到此投资范围的变更 , 但有公募基金业内人士认为同业陆续都会完成这一步骤 。
富国基金还提示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 公告显示 , 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 , 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
与资本市场改革同步
“这或许与科创板首只CDR(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 , 中国存托凭证)即将上市有关 。 ”另一家头部公募基金相关人士向采访人员透露 , 基金投资范围为了能够与创业板、科创板的上市公司类型同步 。
公告显示 , 9月22日 , 科创板首单CDR项目九号公司(689009.SH)收到证监会的注册批复 , 10月15日晚 , 公司发布上市发行公告 , 发行价格为18.94元/份 , 募资规模为13.34亿元 。
招股书显示 , 九号公司为一家开曼群岛公司 , 因此九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恩博(北京)为外商投资企业 , 由于中国法律法规限制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 , 因此九号公司通过协议控制架构以VIE公司鼎力联合从事增值电信业务 , 通过一系列合约安排取得其实际控制权并取得运营所得的经济利益 。 公司2017年、2018年净资产均为负值 , 2017年-2019年 , 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 , 且亏损金额在上亿级别 。
九号公司还提示称 , 目前CDR属于市场创新产品 , 中国境内资本市场尚无先例 , 其未来的交易活跃程度、价格决定机制、投资者关注度等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 , 由于CDR的交易框架中涉及发行人、存托机构、托管机构等多个法律主体 , 其交易结构及原理与股票相比更为复杂 。
这也意味着CDR的投资风险高于普通股票 , 部分公募基金投资范围虽然已扩容 , 但并不代表就会立刻投资 。
公告显示 , 对于公募基金来说 , 基金买入或者持有这类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 , 即被视为自动加入存托协议 , 成为存托协议的当事人 。 存托协议可能通过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商议等方式进行修改 , 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存托协议作出额外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