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法|南昌一女子被判拘役五个月,伙同他人开赌场并领高额工资

伙同他人开赌场并领高额工资女子被判拘役五个月
江西政法|南昌一女子被判拘役五个月,伙同他人开赌场并领高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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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 , 一审判处被告人罗某拘役五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公安机关扣押的赌资、赌具 , 予以没收 。
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1日至1月3日 , 徐某、涂某妹、涂某红(均已判刑)等人先后在南昌市经开区、南昌县武阳镇泗洪村、小兰经开区沥山村等地开设赌场 , 供赌博人员赌博并从中抽头牟利 。 被告人罗某在该赌场内照应场面并参赌 , 每日工资500元 。 同年1月3日下午 , 民警在现场缴获赌资人民币82520元 。
2019年1月18日 , 被告人罗某主动到南昌县公安局投案 。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罗某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并领取高额工资 , 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 被告人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作用 , 系从犯 , 应依法从轻处罚 。 被告人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 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 系自首 , 可依法从轻处罚 。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江西政法|南昌一女子被判拘役五个月,伙同他人开赌场并领高额工资】来源:南昌县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