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既顺民心又促发展

近日 , 在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会议上 , 包括武汉、长沙、合肥、南昌等在内的20个城市公积金中心代表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 。 这意味着20个城市有购房需求的市民 , 可在任一城市实现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 (10月12日 中国经济网)
据悉 , 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是指企业职工在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 当职工调到外地工作或户口迁移至外地需要在外地买房 , 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会分毫不差地跟随到工作地或新的户口地 , 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 实现“缴存时间不中断、缴存金额一并算” 。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 , 经过20多年的发展 , 已成为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 但是 , 长久以来住房公积金的异地贷款、异地使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限制 , 例如 , 无法实现在异地工作 , 在户籍地利用公积金买房 , 给部分职工的合理购房需求带来了阻碍 。
随着社会的发展 , 我们国家的交通、科技、经济等综合实力的不断进步 , 近距离的异地购房需求相比以前逐渐增多 。 例如 , 早在2017年 , 姜京子女士就每天乘坐高铁往返于北京和河北之间 , 实现了在北京上班 , 在河北居住的异地就业 。 正是由于交通的发展 , 跨小范围城市工作的人群越来越多 , 特别是在一些相对发达的城市群之间更为显著 。 因此 , 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 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是顺应民心的惠民举措 。
同时 ,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 , 产业结构快速调整 , 各行各业对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 , 我国人才流动更加活跃、流动规模不断扩大、流动频率加快 。 但是 , 安家才能立业 , 安居才能乐业 , 要想真正吸引人才落地生根 , 住房保障必不可少 。 实施城市间的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等合作 , 既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 , 也顺应了人才等要素有序自由流动的需求 。
【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既顺民心又促发展】明者因时而变 , 知者随事而制 。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 人民群众的需求也随之而发生了变化 , 各地区各部门要顺应时代潮流 , 勇于担当创新作为 , 加强区域合作、信息共享 , 积极制定更有利于城市发展、有利于人民群众幸福的住房政策 , 不断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