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东方快评丨治理教师违规补课,不妨试行“多点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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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东方快评丨治理教师违规补课,不妨试行“多点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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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一篇题为“关于举报山西大学附属中学高中部英语教师李丽娜(现为太原市知达常青藤中学校任高二班主任)收取巨额有偿补课费”的网络文章受到网民关注 。 10日晚 , 校方回应称 , 涉事教师已停职停课 , 并依据2018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启动下一步严肃处理程序 。 (10月11日中国新闻网)
2018年5月 , 教育部督查显示 , 有偿补课行为 , 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 , 发现和查处比较困难 ,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存在短板 。 特别是 , 部分地方和学校对有偿补课态度暧昧 , 甚至默许纵容;对治理有偿补课工作重点不明、方向不清、敷衍应付 。 而在以往的教师管理实践中 , 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多只作了原则性规定 , 缺乏明确具体的程序和依据 , 导致有偿补习等违反师德行为定性难、处理难 。 如此语境下 , 山西一知名中学教师违规补课巨额收费 , 被学校勒令停职停课 , 显然具有示范意义 。
不可否认 , 有偿补课加大了学生的课业负担 , 损害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 违背了教育的基本原则 , 是一种典型的营利性行为 , 为教育法所禁止 。 然而 , 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和应试教育机制 , 是导致教师有偿补习愈演愈烈的主要诱因 。 虽然近来国家对西部地区加大了教育资源投入 , 但是教师收入普遍不高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 可见 , 教师有偿补习的问题 , 首先是教师作为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的界限问题 , 其次才是信用问题和师德问题 。
在中高考的指挥棒下 , 从大环境看 , 教师有偿补课 , “堵”是“堵”不了的 , 禁止了教师 , 能禁止社会其他人或机构吗?禁止了老师 , 能禁止得了家长的愿望吗?只要目前高考、中考的严酷竞争没有改善 , 考试、升学等制度没有改善 , 有偿补课仅靠行政命令严禁很难 。 家长让孩子参与有偿补课大都是迫不得已 。 对孩子而言 , 有些孩子如果不补 , 他们就会对学习失去信心 。 现在升学竞争非常激烈 , 孩子如果不参与有偿补课 , 学习竞争力可能就不如别人 。
可见 , 治理教师违规补课 , 宜堵更宜疏 。 首先 , 管理者应当有更开放的视域和更开阔的思维 。 既然政策允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 , 鼓励医生“多点执业” , 就应该试行教师“多点执教” 。 一方面 , 要尊重在职教师作为普通劳动者应有的权利 , 对其在合理的课外时间进行兼职授课及家教给予认可 , 以提高教师的收入和地位;另一方面 , 要强调师德建设 , 对于因为兼职授课和家教影响了本职教学工作的教师 , 更多地要从道德层面、纪律层面予以约束 。
特别是 , 除严肃处理以追求利益为目的的少数教师、大力加强全体教师师德教育外 , 应从中高考制度改革入手 , 从根源淡化补课现象 。 将日常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纳入考试录取 , 加大指标到校比例 , 考核内容以能力为主 , 不出难题、偏题 , 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等 , 都能有效改变“一考定终身”的现状 , 从而逐步淡化补课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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