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客户端|医院拒救门前伤员,“脱岗会开除”不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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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为_快评丨医院拒救门前伤员 , “脱岗会开除”不是理由
生命健康安全面前 , 其余一切理应让步 , 这是起码的常识 , 也应当是医院从业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
10月7日晚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医院(以下简称“北湖医院”)正门外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 伤者急需救治 , 司机及亲属三入该医院寻求帮助 , 却无一人出院将伤者拉进医院 。 无奈之下 , 司机再度拨打120 , 等待近40分钟后 , 120急救车将伤者送往14公里外的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总院进行救治 。
8日 , 北湖医院负责人回应:医院确有规定值班医生不能脱岗 , 护士、保安也一人一岗 , “请当事人予以理解” 。
中国网客户端|医院拒救门前伤员,“脱岗会开除”不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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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 黄圈处为发生车祸的汽车与摩托车 , 蓝圈处即为北湖医院入口
事有轻重缓急 。 在交通事故伤员急需救治 , 司机董先生及亲属三入该院求援的情况下 , 竟无人出手相帮 , 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职业操守去了哪里?说来真是咄咄怪事 。
如果说 , 急诊科值班医生只有一人在岗 , 确实不能跑开 , 要是有个急诊病人 , 没人应对 , 出了闪失没法交待 , 这可以理解 。 可是 , 偌大一个综合性医院 , 其余医生、护士乃至护工、保安呢?难道真就窘迫到安排不出哪怕一个人?
从媒体报道来看 , “17点27分 , 当董先生母亲向一名女医生求助时 , 现场围着多名医院护士和保安” 。 如场景确凿 , 却无一人迈步 , 实在让人看了寒心 。
院方解释称 , 保安也是一个萝卜一个坑 , “一个人看一个门 , 还得量体温 , 还得管秩序” 。 这样的说法 , 未免牵强 。 不管从什么维度来看 , 测体温、管秩序等工作的优先序列 , 均没有及时抢救伤员来得重要 。 生命健康安全面前 , 其余一切理应让步 , 这是起码的常识 , 也应当是医院从业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
至于有医生称“我们医生脱岗属于医疗事故 , 得给我们开除” , “脱岗即开除” , 且不论任何具体情形 , 一方面暴露出医院管理逻辑上的强硬 , 一方面也显示出个别医生对现实具体情形缺少足够的认识判断 。
【中国网客户端|医院拒救门前伤员,“脱岗会开除”不是理由】若有医生、护士或保安权衡过后 , 抽身抢救伤员 , 在法律上 , 属紧急避险行为 。 所谓紧急避险 , 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 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合法权益 , 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 根据《刑法》第21条与《民法总则》第182条规定 , 造成损害不负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 。
若因脱岗救人不得已给单位(医院)造成一定利益损害 , 民事责任依法由引发险情的人 , 即该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承担 , 所以 , “脱岗救人会被开除”的后顾之忧完全可以打消 。
更何况 , 如董先生所述 , 拨打120后 , 因事故地点离该院最近 , 120急救指挥中心根据“就近、救急”的院前医疗急救原则 , 称最好是让该院出个板车 , 或让医生或护士出来看看情况 。 所以 , 在此情形下 , 该院医生出门施救 , 也是符合120急救指挥中心的调度策略 。 相反 , 涉事医院以医生、护士、保安都是“一人盯一岗” , 不得脱岗为由 , 无视调度 , 也有违国家卫计委《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中“不得因指挥调度原因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规定 。
所幸 , 事故伤员在空等近40分钟后 , 被120救护车送往14公里外的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总院 , 还好未出现大碍 , 只是小腿折断了两根骨头 。 若是如此舍近求远 , 导致什么严重后果 , 涉事医院能担负耽误抢救的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