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74岁老汉骑电三轮车倒人伤,警方:骑电动车虽无年龄上限规定,老人最好不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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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扬子晚报|74岁老汉骑电三轮车倒人伤,警方:骑电动车虽无年龄上限规定,老人最好不骑】扬子晚报网10月9日讯(通讯员 冬梅 明宝 采访人员 陈咏)高邮一名七旬老汉骑电动三轮车,因避让路上行驶的车辆造成方向失控,撞上一辆停着的面包车,老汉在事故中伤势较重,已经转院治疗。警方提醒老人尽量不要骑电动车,目前法律上对于骑车人年龄下限有明确规定,对于年龄上限尚无规定,但很多高龄老人仍驾驶电动车,由此造成的事故不在少数。
7日12时55分许,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汉留中队民警接群众报警称,其老父骑电动车撞上一辆停在路边的面包车,将他送到高邮的医院后,因伤势较重,医生让转往扬州的医院。
民警赶到事故现场调查得知,事发时,宗某(男,74岁,当地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因避让路上行驶的车辆,造成方向失控,冲入一居民家门口,撞上停在门口的面包车上,致电动三轮车侧翻,宗某倒地受伤。经诊断,宗某颈椎骨折。
民警勘查现场时发现,事故现场,路面刹车痕迹约13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警方提醒,为了生计,在农村骑行二、三轮车外出干农活的老年人比较多,高龄老人骑行的也不少。很多七、八十岁的老人也骑行电三轮,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反映迟钝,处置不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警方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到目前为止,只有对年龄的下限规定,上限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尽管如此,家有老人的子女,还是要做好老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最好不要骑行电动车,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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