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看点|弟弟硬说是他的 闹心得很,哥哥住了17年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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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看点|弟弟硬说是他的 闹心得很,哥哥住了17年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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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看点|弟弟硬说是他的 闹心得很,哥哥住了17年的房子】三弟和三弟媳将二哥、二嫂告上法庭 , 索要一套面临拆迁的住房 。 但二哥、二嫂却说那套房屋是他们从对方手中购买的 , 已住了17年之久 , 并向法庭提供了当年三弟夫妇写给大哥大嫂要求腾房 , 以便出售的一封信 , 上面清楚地说明了卖房相关事宜 。
这套拆迁房应该归谁所有?日前 ,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 。
拆迁起纠纷弟弟弟媳起诉争产权住在西充县的陈乙夫妇 , 均年近七旬 。 因为城镇扩建 , 2017年9月25日 , 镇政府对他们的住房进行了测绘 , 测定面积为44.46平方米 , 载明户主为陈乙 。 正当老两口暗自欣慰时 , 2019年4月 , 陈乙住在顺庆城区的弟弟陈丙和弟媳听说这套房屋会被征收 , 便找到陈乙夫妇协商 , 准备把这套房屋收回去 。 可陈乙夫妇却说 , 房子明明是他们花钱买的 , 都过去17年了 , 怎么能收回去呢?
协商不成 , 陈丙夫妇先后两次向西充县人民法院起诉陈乙夫妇 , 后来均撤了诉 。 但又于2019年12月第三次起诉陈乙夫妇 , 诉争那套拆迁房 。
一审法院庭审时 , 陈丙夫妇陈述 , 他们早年在西充县乡下老家有砖木结构的住房一套 , 但由于不在家 , 房子由大哥陈甲和大嫂暂住 。 2002年2月16日 , 二哥陈乙来到他们在顺庆区的家中 , 说他准备结婚了 , 需要借用老家的住房 , 还说为了方便生活 , 他愿意用500元购买屋内的所有家具 。 看在亲兄弟的份上 , 陈丙同意了 。 陈乙说大哥大嫂不愿给他腾房 , 就叫陈丙给大哥大嫂写一封信 。 陈丙为了让大哥大嫂腾房 , 便在信上假称把房子以1000元卖给了陈乙 , 那封信由陈乙带给了大哥 。 其实双方根本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 陈丙的老婆也没在信上签名 。 “陈乙无偿居住到现在 , 拒不返还房屋 。 ”陈丙夫妇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陈乙夫妇返还房屋 。
法院:双方形成买卖合意房屋归被告但陈乙夫妇却认为对方所说不实 , 称那套房子是2002年他们从陈丙夫妇手中购买的 , 并支付了1000元的房款 。 “陈丙夫妇把房子卖给我们至今已17年 , 现在那套房屋将被政府征收 , 房屋价值会增加 , 他们见有利可图 , 便不顾亲情 , 反悔当年的买卖 , 请法院驳回他们的诉讼请求 。 ”陈乙夫妇说 。
为了证明双方是买卖关系 , 陈乙夫妇向法院递交了当年陈丙写给陈甲夫妇的信 , 信上说:“我已经把房子卖给了二哥 , 请把房屋里面的所有东西搬出去 , 他好来住……”这封信还注明了房屋边界 , 署名陈丙夫妇 , 并加盖了二人经营的门市部业务专用章 。 对于陈乙夫妇的辩解 , 陈丙夫妇反驳说 , 当年他们在南充只是租房 , 没有买房 , 不可能把乡下的房屋卖了 , 陈乙当时只给了他们500元购买家具;给陈甲写那封信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腾房;且陈丙的老婆没在信上签名 , 而且对写信这事也不知情 , 直到起诉前才知道 。
但被告陈乙夫妇却提出 , 陈丙夫妇的信上把房屋价款、边界、屋内家具说得清清楚楚 , 如果是糊弄大哥大嫂 , 没必要说这么详细 。 而且陈乙夫妇居住了17年 , 他们这么多年来 , 也没提出过异议 。
亲兄弟之间诉争的房屋到底是买卖还是借用?西充县人民法院认为 , 从双方提交的证据来看 , 陈丙夫妇搬离老家 , 房屋空置 , 陈乙因结婚需使用房屋 , 向陈丙夫妇购买房屋在情理之中 。 双方虽未签订买卖合同 , 但已形成了买卖合意 。 而陈丙向陈甲夫妇所写书信 , 虽非陈丙老婆的签字 , 但加盖了陈丙夫妇所开门市部的印章 , 陈乙有充分理由相信陈丙可代表夫妻两人并有权处置该房屋 。 故陈丙老婆提出的双方并未形成买卖关系的意见不能成立 。 同时 , 陈乙夫妇占有使用该房屋已17年之久 , 陈丙夫妇多年未向二被告提出异议 , 明显不符合常理 , 二原告也没有提交其他有效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