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集体企业拆迁得4000万,老员工也想分拆迁款:我是出资人( 二 )


在那时都要遣散厂里的员工 , 估计附件厂已经资不抵债了 , 后面才重组成了服装批发市场 , 就算是60年代老员工有出资 , 早就已经不能说自己是出资人 , 现在附件厂拆迁得4000万元 , 自然也就没有这些老员工的份 。
写在最后【民警|集体企业拆迁得4000万,老员工也想分拆迁款:我是出资人】不管是面对什么情况的纠纷 , 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权 , 那是最为公平的做法 , 这类一点证据都提供不出来 , 光是凭着口头上说自己是出资人 , 连那些被除名的人也想来分钱 , 更让人确定是在无理取闹 , 要我说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 别看有300多位老员工就妥协 , 大家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