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实|银行说话算数吗?贷款承诺的虚实与价值

经常可以看到一类新闻:某银行跟某大企业签订了高达百亿的合作协议 , 未来银行将加强对某地某行业、企业的支持等 。 这类协议的大意 , 就是银行会在一段时间以内 , 给企业一定金额的贷款或者授信支持 。 在一定程度上 , 这样的合作协议也是银行的一种承诺 。
第一个问题 , 这样的承诺有成本吗?需要企业支付对价吗?
严格说来 , 如果这是一种确定的贷款承诺 , 那么银行就要为这样的承诺作出资本占用以及流动性或资金的安排等 , 而这些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 所以 , 银行如果作出确定性的承诺 , 那么银行是付出成本的 。 而为这种成本收取费用 , 从商业的角度来讲 , 原本是合理的 , 但在我国的金融实践中 , 企业一般较少愿为这样的承诺付费 。 我们总有一种执念:“钱都没有拿到?难道要先倒贴钱吗?”于是我们看到的这类签约仪式上的“承诺” , 往往不是实质性的承诺 , 虚虚实实 , 有夸大的成分 。
第二个问题 , 这样的承诺有效吗?
此类承诺是否有效 , 还是要具体地看 , 要区分是确定性的贷款承诺 , 还是意向性的合作协议?如果是真正的贷款合同项下的提款承诺 , 那就是真实有效的;而如果只是意向性协议 , 是在一定程度上表达相互合作的态度 , 那么承诺是非实质性要约 , 并没有确定可以提款的效力 。 到时企业需要用钱 , 拿着这样的协议去银行提款 , 银行并不会据此给予贷款的支持 。
第三个问题 , 如签订的是实质贷款承诺 , 企业申请提款一定能成功吗?
【虚实|银行说话算数吗?贷款承诺的虚实与价值】理论上 , 如果银行给出的是真正的贷款承诺 , 那么当企业需要用款时 , 银行必须按合同具体条款的规定 , 给予放款 。 但这只是“理论”上的 , 在真实世界的实务当中 , 即使企业和银行签订了实质性贷款协议 , 企业的提款仍然可能收到一些因素的干扰 , 造成不能马上提款 。 或者 , 银行通过“商量”的方式 , 向企业表明不一定能提款 , 有时银行“规劝”企业或去其他银行提款 。 企业当然心怀不满 , 但在国内的金融实践中 , 企业状告银行不履行贷款承诺、成功“迫使”银行放款的案例还是极为少见的 。
在是否严格履行提款承诺上 , 商业银行本身确实也受诸多因素的影响 , 比如银行整体存贷比的影响、流动性的影响、经济资本占用的影响 。 更为重要的 , 还有宏观调控、行业指导等影响 , 这些影响分别来自银行的内部和外部 。
内部的影响因素确实应该由商业银行自行承担责任 , 如流动性、存贷比、资本占用等 。 作为一家商业银行 , 本来就该做好上述这些内部因素的配置 。 所以 , 如果因为此类因素影响商业银行对贷款承诺的履行 , 银行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 。
但是另外一类外部因素 , 如宏观调控、行业指导等 , 银行本身无法在事前精准预测并作出完备的安排 , 当受到这类外部监管指标限制银行无法履行贷款承诺时 , 银行确实也面临两难 。 在履行承诺和遵守监管指标方面 , 如果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 那么毫无疑问 , 银行一定会优先选择符合监管规定 。
对企业来说 , 既然贷款承诺不一定真正有用 , 因此也就不愿付出对价;而对银行来说 , 既然贷款承诺这种产品不一定能从企业收到承诺费 , 不能为银行创造直接的经营收入 , 也就更加不注重其严格履约 , 于是在企业与银行的共同选择下 , 国内贷款承诺的可用性和可靠性相对较低 。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 , 贷款承诺有着确定得多的意思 , 是银行对于企业提供的确定性提供贷款的要约 , 也是企业极为重要的流动性支持工具 。
以笔者经手过的一笔某国际企业银团贷款中的贷款承诺(Commitment)为例 , 其定义如下:“Commitments:Each Lender severally agrees, on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hereinafter set forth, to make a loan in U.S. Dollars to the Borrower on the Funding Date, which shall occur during the period from the Effective Date until the Commitment Termination Date, in an aggregate amount not to exceed at any time outstanding…”(承诺:每一个贷款人严格同意 , 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 , 在承诺生效日和到期日之间的提款日 , 以美元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 金额加总在任何时点不超过……)可以看出 , 贷款承诺有其严谨性 , 企业需要提款时 , 银行不可拒绝 , 也极少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