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星|鲍毓明案更多细节曝光:李星星母亲曾要求先办收养手续再办结婚手续( 五 )


相比2015年12月的对话 , 这次的聊天记录不易理解 。 从时间上看 , 这场谈话的记录 , 是鲍毓明最先抛出的(4月11日) , 观感模糊 。 而比较清晰的2015年12月的谈话 , 是在后来抛出的 。
两个大人约好了往后再谈 , 而鲍毓明提供的聊天记录中 , 刘平安的部分到此结束 。
那么 , 至少在2016年2月 , 刘平安仍然坚持 , 她希望办收养手续 。
到了今年 , 澎湃新闻4月8日的报道中 , 刘平安表示 , 她一直让鲍毓明办收养手续 , 但鲍毓明一直推脱 , 没有办理 。
而在这段时间 , 李星星与鲍毓明多次同处 。 李星星如今指控的 , 在2015年12月31日那晚遭到性侵 , 也在这段时间内 。
不难发现 , 刘平安要求先办收养手续 , 再办结婚手续 , 她认为这叫“有保障 , 对孩子负责” 。 但常人看来 , 从法律上把养女变成未婚妻 , 恐怕有悖常识 , 根本办不了 。
同样的 , 李星星与鲍毓明之间 ,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收养情形 。 所以 , 收养手续也办不了 。 鲍毓明是一位执业律师 , 从一开始 , 就该对此心知肚明 。
刘平安所要的“保障” , 也就注定了实现不了 。 在她混乱的逻辑还没理清时 , 女儿就被她送了出去 。

复盘至此 , 是案中双方认识过程的脉络 。 在这开场就无比复杂的局中 , 李星星度过了她的四年 。 简而言之 , 直到现在 , 收养手续和结婚手续都没办成 , 李星星对鲍毓明 , 叫“叔叔”“爸爸” , 还是“坏蛋” , 注定了是混杂着来 。
李星星|鲍毓明案更多细节曝光:李星星母亲曾要求先办收养手续再办结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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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至今 , 从“叔叔”到“爸爸” , 到“女儿+妻子” 。 现在 , 一方坚持“女儿” , 一方坚持“妻子” 。 (图据鲍毓明提供的聊天记录)
即便按照鲍毓明说的 , 他们第一次发生性关系 , 是在2017年下半年 。 但鲍毓明提供的通话录音中 , 在2018年全年 , 李星星依然称呼他“爸爸” 。 鲍毓明鼓励她好好学习 , 据谈话内容显示 , 李星星在那年高二升高三 。
到了2019年 , 双方关系破裂 , 到了派出所报案 , 鲍毓明写下那封保证书 , “给我现在的女儿 , 未来的妻子” 。
认识后的四年间 , 两人的关系亦在变化 , 更趋复杂 。
今年6月 , 司法部文件点名鲍毓明 。 其在2006年取得美国国籍后隐瞒不报 , 仍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 , 属违法违规行为 。
李星星|鲍毓明案更多细节曝光:李星星母亲曾要求先办收养手续再办结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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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李星星的指控 , 鲍毓明是否构成性侵 , 还需公安机关的进一步调查和通报 。
回到最新的进展 , 李星星被质疑年龄不实 。 诚如法律学者所说 , 在性侵案强奸案中 , 受害者年龄的不同(是否成年) , 会带来认定上难度的不同(构成要件不同) 。
“性侵养女案”一波三折 , 南风窗采访人员将继续追踪此事 。
(尹华、刘平安、李星星为化名)
作者 | 南风窗高级采访人员 向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