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隐患多 监管难|"野蛮生长"的农村自建房安全谁来管( 二 )


一些大的村庄、乡镇都开设了此类场所,有的是将老饭店进行改扩建,有的则是由库房、厂矿改建而成 。由于最初功能设计不同,改了用途后,房屋安全隐患增加 。
在山西省太原市一个临近县城的村庄,公路旁一排房子里正在筹备一场婚礼 。采访人员了解到,这排房子原本是村里建的仓库,外墙是砖混结构,顶上盖的是彩钢板 。目前其中几间租给了商家做门面房,剩下的成了村里的“婚庆园” 。
筹办婚宴的人员告诉采访人员,这场婚宴打算开75桌,如果一桌按10人计算,将会有750人在这里用餐 。采访人员看到,这个“婚庆园”外墙涂成粉红色,里面房屋跨度有十五六米,除了外墙外,没有柱子做支撑 。房顶彩钢板用做支撑的钢架,是普通钢管 。
“用什么类型钢材,应根据房屋跨度等进行专业测算,跨度越大,要求钢材的承重性能越好 。对于跨度比较大的房子,一般使用槽钢或工字钢做支撑 。”一位监理工程师告诉采访人员 。
此外,采访人员还看到,这里的厨房就在大厅隔壁,师傅们做饭用的都是燃气灶,液化气罐就摆在燃气灶的旁边 。
一位门面房租户告诉采访人员,他们的门面房和“婚庆园”是用石膏板隔开的 。租下之后,他发现房子质量很差,自己又加固了一下,吊了顶 。“当时还挺担心装的时候塌了 。”
对于旁边的“婚庆园”,他很担心,“毕竟最初建的是仓库,安全标准较低,改成‘婚庆园’,一场婚礼就是几百人,有很大隐患 。”
采访人员走访多处农村发现,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 。有十多年前建成的老饭店,近年来又扩大规模,可容纳四十多桌的场地竟是搭建的简易房;有的厂矿由于环保限制关停,也将闲置的厂房改成了宴会场所 。这些场所不仅房屋质量安全堪忧,且由于是后期改建,一般门面较小,如果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人员难以疏散 。
此外,一些农村“突击建房”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 。采访人员了解到,在一些农村,有的农民听说要整村拆迁,就开始在自家院子里盖房子,因为房子比院子补偿多 。但是临时盖的房子,质量很差,甚至连地基也不打 。有的村子最后并没有拆迁,就留下了一堆有问题的房子 。
2014年,就有媒体曝光,为骗补偿,云南金平城郊稻田一夜冒出一个村 。这些突击建造的石棉瓦房是竹子做的支撑柱,连横梁都是竹子,下暴雨吹大风就会塌掉 。
监管困境:法规政策缺失,基层力量不足
采访人员了解到,长期以来,农村自建房处于监管“真空地带” 。山西住建系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城市商品房都经过相对专业的设计、施工和审查流程,但在广大农村地区,建设领域一直缺乏有效监管 。
山西隆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俊向采访人员展示了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法》第83条第3款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应本法 。”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民住房建设技术服务和管理的通知》第6条规定:“三层(含三层)以上的农民住房建设管理要严格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6条也规定,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
“不论是农民自己动手,还是将工程承包给个体工匠或建筑企业施工,都属于农民自建 。”王俊说,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活动不适用于建筑法,应当由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予以调整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承担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 。在村庄、集镇规划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工匠,除承担房屋修缮外,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 。”
然而,上述规定中的个体工匠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的法律依据《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7月被废止,因此承建农民低层住宅施工并不需要施工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