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狗咬人,人摔狗,冤冤相报何时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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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舞的狗绳将一名88岁的老太绊倒
去年6月 , 还是在广东佛山 , 一名老人带着一条有牵引绳的金毛犬在小区遛弯时 , 金毛犬与一只没有牵绳的贵宾犬发生了撕咬 , 在撕咬的过程中 , 贵宾犬被咬死 。 随后贵宾犬主人用类似千斤顶的东西把金毛犬活活打死 , 金毛犬的主人也被打伤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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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早在2006年 , 就出台了《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 对于养犬登记、免疫检疫、户外活动及其他管理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
其中第二十六条提出 , 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 , 应当由成年人牵领 , 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 。 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 , 并需要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犬人携带犬只乘坐电梯时 ,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
第二十五条提出 , 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相关公约划定本居住地区内禁止遛犬的区域 。
而今年5月1日 , 《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也正式实施 , 其中明确指出: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携带犬只 , 还应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
如果违反 , 将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 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 , 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 。
条例有了 , 但还是需要人去遵守 , 文明养狗 , 文明遛狗 , 希望此类事件不再上演 。
【采访人员】汪棹桴
【作者】 汪棹桴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狗咬人,人摔狗,冤冤相报何时了?】南方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