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市区禁养烈性犬 将开展养犬情况摸查

《顺德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 将开展养犬情况摸查
顺德市区禁养烈性犬
开展犬只管理备案、设留检场所、成立联合管理执法专班……规范养犬管理工作 , 顺德将这样做!采访人员从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 , 为更好落实《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 , 引导市民规范文明养犬 , 9月4日 , 《顺德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 明确了多项市民须配合的重点工作 。
值得关注的是 , 目前 , 顺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具体区域范围已划定 。其中 , 大良、容桂、伦教、勒流辖区全部纳入城市市区范围 , 陈村、北滘、乐从、龙江、杏坛、均安辖区的建成区及部分工业园区纳入城市市区范围 。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王名润 通讯员翁国铟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陈枫
携带犬只外出须戴防护器具
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相关要求 , 并经网上征询公众意见 , 顺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具体区域范围正式划定 。
【广东顺德市区禁养烈性犬 将开展养犬情况摸查】据介绍 , 根据《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 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 , 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的扶助犬除外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烈性犬的 , 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 对单位处每只五千元罚款 , 对个人处每只二千元罚款 。
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携带犬只
顺德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 , 除了不能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烈性犬 ,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养犬也要遵守相关的行为规范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 市民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7条规定:
一是携带已免疫证明或者为犬只佩戴相应犬牌;
二是用长度两米以下的犬绳牵领并佩戴口嚼或者嘴套等防护器具 , 或者装入笼内;
三是有效制止犬只攻击行为;
四是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是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携带犬只;
六是在人多拥挤场合和电梯内应当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 , 贴身携带犬只;
七是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
同时 , 《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未遵守犬只外出规定的 , 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 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 , 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 。携犬外出时未有效制止犬只攻击行为、导致犬只伤害他人的 , 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处五千元罚款 。对犬只的粪便未即时清理的 , 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 清除污物 , 处二百元罚款 。”
镇街须设置犬只留检场所
采访人员从已发布的《顺德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获悉 , 顺德将开展全区养犬情况摸查 , 同步开展《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入户宣传等重点工作 。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 , 由于养犬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 , 为加快和抓实全区养犬管理工作 , 《方案》明确了下阶段的重点工作铺排 , 主要有:
1.开展全区养犬情况摸查 , 同步开展《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入户宣传 。
2.各镇街设置不少于1个可以接收、检验和处理弃养、走失、流浪等的犬只留检场所 。
3.实施犬只免疫、检疫工作 , 保障狂犬病疫苗使用量充足 , 监测人患狂犬病疫情和相关的预防、接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