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老旧小区改造按需定制( 三 )


赵秀池说:“以北京市为例 , 北京通过发挥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的作用 , 落实原产权单位责任 , 搭建改造议事平台 , 统筹实施管线改造 。 资金来源有专门政策规定 , 以政府投入为主 , 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给予规范 , 包括《加快推进自备井置换和老旧小区内部供水管网改造工作方案》《北京市老旧居民小区配网改造工作方案(2018-2022)》等 , 为其他地方协调改造牵涉单位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 ”
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造福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民生工程 , 对老旧小区的改造不能“一改了之” 。
为此 , 《意见》要求 ,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应在改造过程中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 , 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 , 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居民会议等自治组织应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依法积极行使自身职权 。 一方面基于小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设施管理维护方案 , 另一方面建立公平合理且具有可实施性的纠纷解决机制 , 以应对改造工程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居民纠纷 。 从人和物两个层面保证小区改造的成果长期惠及居民 , 切实保障居民的居住权益 。 ”杨勤法说 。
在赵秀池看来 , 针对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的居民收入不高、出资意愿低、硬件条件先天不足等问题 ,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将资金来源、居民出资比例 , 以及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固化下来 。 比如 , 在北京市今年出台的《关于开展危旧楼改建试点工作的意见》中 , 就规定了改建资金由政府、产权单位、居民、社会机构等多主体出资 , 对政府补贴、居民出资比例都有详细规定 。 通过引入社会资本、物业管理实现长效管理机制 。
赵秀池说:“改造完成后 , 老旧小区跟上了时代的步伐 , 使小区与现代城市的发展融合在一起 , 并且通过小公园、会客厅、匠心工坊、食堂等打造熟人社会 , 使居民不再有距离感 , 使小区增加了温暖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指出 , 由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产业的关联度较高 , 带动效应较强 , 能够有效的扩大投资和内需 , 是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有效结合的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工作 。 接下来 , 要继续深化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意义的认识 , 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 , 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 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
杨勤法表示 , 居民如果认为改造方案存在问题 , 则可以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向居民委员会反映;如居民认为需要对小区进行改造 , 则可以向居民委员会反映 , 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居民会议讨论并作出决定 。 这也符合《意见》要求各地建立激励机制 , 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的精神 。 (见习采访人员 张守坤 采访人员 文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