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绍兴女子厕所产子后放在垃圾场被判刑,民政局起诉后成了男婴监护人

浙江的马某避开同居男友 , 骑电瓶车独自跑到公厕产下一子 , 之后她将男婴放在垃圾场里 。 马某离开后 , 路人循着哭声而来 , 救下了男婴 。
因为犯故意杀人罪 , 马某获刑3年 。 谁来抚养男婴成了问题?
绍兴市民政局于向绍兴法院申请撤销马某为被害男婴监护人资格 , 指定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为监护人 。 日前 , 经过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 , 判决指定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为男婴监护人 。
厕所产子后放到垃圾场 , 母亲被判故意杀人罪
2019年6月13日凌晨4时许 , 马某在绍兴市越城区租房内腹痛临产 , 为不让原同居男友察觉 , 马某独自骑着车来到公厕的女厕所 , 在第二个蹲坑内产下了一名活体男婴豆豆(化名) 。 豆豆出生后脐带未剪 , 胎盘连体 。
事后 , 马某将豆豆带到厕所旁一个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内 , 将他赤身裸体丢弃在垃圾堆中的一件红色雨披上 。 为防止被人发现 , 马某还将半件雨披翻折过来盖住豆豆全身 , 之后离开现场 。
【潇湘晨报|绍兴女子厕所产子后放在垃圾场被判刑,民政局起诉后成了男婴监护人】当日5时30分许 , 过路村民听闻哭声后循声查看 , 意外发现豆豆 , 及时报案处理 。 豆豆被发现时已四肢冰凉 , 生命垂危 。 2019年7月14日 , 经过救治的豆豆才脱离生命危险 , 后由绍兴市民政局指定绍兴市救助管理站对其实施临时救助 。 此后 , 由绍兴市儿童福利院临时抚养 , 虽经多次手术治疗 , 但豆豆生长发育明显落后于同龄人 。
今年4月 , 马某犯故意杀人罪被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 缓刑四年六个月;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30日判决撤销原判决 , 以马某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民政局起诉获得男婴监护权
同时 , 豆豆的抚养权归属也成了问题 。
2020年5月11日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向绍兴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 , 建议绍兴市民政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马某的监护人资格 , 并妥善做好被害男婴的监护照料工作 。
此后 , 绍兴市民政局向法院申请撤销马某为被害男婴监护人资格 , 并指定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为监护人 。
法院审理认为 ,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 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本案中 , 被申请人马某生育男婴后便将其赤身裸体丢弃在露天垃圾场 , 在医院救治男婴过程中亦未支付任何费用和进行过照料 , 且在刑事案件二审阶段仍表示拒绝抚养 , 最终被判决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被申请人马某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男婴曾面临死亡 , 虽经多次手术治疗脱离了生命危险 , 但该男婴生长发育明显落后于同龄人 , 严重损害了其身心健康 , 现申请人绍兴市民政局申请撤销马某的监护资格 , 符合法律规定 , 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同时根据本案实际情况 , 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 法院依法确定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担任国家监护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