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六部门:提高地位待遇 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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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六部门:提高地位待遇 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据教育部网站消息 , 近日 ,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意见》提出 , 要提高地位待遇 , 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 。
《意见》提到 , 要创新乡村教师编制配备 。 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新课程改革、教育扶贫等情况 , 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 科学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 , 向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倾斜 , 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 。 鼓励地方在符合现行编制管理规定的前提下 , 探索建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 , 妥善解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要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 , 在配备时向乡村倾斜 。
《意见》指出 , 要挖潜调整乡村学校编制 , 规范乡村学校人员管理 。 加强乡村教师编制使用效益评估 , 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 , 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 。
《意见》提出 , 畅通城乡一体配置渠道 , 重点引导优秀人才向乡村学校流动;创新教师教育模式 , 培育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质量乡村教师;拓展职业成长通道 , 让乡村教师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
《意见》明确 , 提高地位待遇 , 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 。 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 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 完善荣誉制度 , 国家继续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 各地结合实际给予奖励 。 在各类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中 , 向乡村教师倾斜 。
《意见》还提出 , 要关心青年教师工作生活 , 优化在乡村建功立业的制度和人文环境;强化组织领导 , 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