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洛阳新闻|洛阳一女子任性过马路,不仅被撞伤还要负事故全部责任


大河报洛阳新闻|洛阳一女子任性过马路,不仅被撞伤还要负事故全部责任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采访人员 李曼 通讯员 张伯伟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 一些车主总会抱有“我弱我有理”“我受伤了你就该负责”的想法 。 日前 , 在洛阳市洛宁县就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 当天11时7分许 , 王某(女性)驾驶二轮电动车行至洛宁县永宁大道与复兴路交叉路口时 , 与杜某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 , 事故造成王某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
“当时路口的交通秩序非常有序 , 只有王某一人在绿灯即将亮起时 , 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而行 。 ”洛宁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队长李新民介绍道 , 事故造成王某受伤倒地不起 , 路口的交通一度受到一定影响 。
事故发生后 , 交警迅速到场处理该事故 。 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未按规定车道通行 , 通过灯控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 王某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杜某不负事故责任 。 李新民强调 , 电动车驾驶员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 毕竟发生事故时电动车是比较容易受伤的一方 , 但如果因为自己的责任造成了事故 , 自己所受的伤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要由自己承担 。
【大河报洛阳新闻|洛阳一女子任性过马路,不仅被撞伤还要负事故全部责任】洛宁交警提醒: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 行经路口的时候都要遵守交通信号灯 , 多等几秒钟红灯不会耽误时间 , 反而为生命多了一层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