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两男子猎杀23只獐子被判刑,还要通过媒体公开道歉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松宝 马颖 采访人员 李子璇顾元森)9月3日上午 , 江苏省盱眙县法院当庭宣判江苏特大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 两名男子因猎杀23只河麂 , 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獐子|两男子猎杀23只獐子被判刑,还要通过媒体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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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杀的獐子
2019年9月份 , 许某在南京桥林附近野沟里捕捉龙虾 , 得知当地有獐子(学名河麂) , 遂产生猎捕食用的念头 。 随后 , 许某购买了电瓶、机头、铁丝和杆子等作案工具 , 在明知獐子系国家不允许猎捕的野生动物的情况下 , 和王某一起多次驾车至南京市浦口区高旺、桥林街道等地境内 , 采取架设电网的方式 , 非法猎捕獐子、兔子、狗獾子等动物 。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曾对此事做过报道 。
随后 , 许某将猎捕到的獐子及兔子存放于张家山家冷库内 , 另将猎捕到的15只兔子、2只狗獾子出售给盱眙县天泉湖镇化农村开饭店的赵某、赵小某等父子二人 , 二人均已被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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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工具
2019年12月5日 , 公安民警接群众匿名举报 , 至天泉湖镇范墩村新建组张家山家冷库进行检查 , 现场发现并扣押23只獐子、1只兔子 。 随后 , 两名男子分别向公安机关投案 。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23只獐子(学名河麂)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 1只兔子(学名草兔)为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 。
獐子|两男子猎杀23只獐子被判刑,还要通过媒体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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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獐子|两男子猎杀23只獐子被判刑,还要通过媒体公开道歉】庭审中 , 法庭还准许了公诉机关邀请2名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 他们特别指出 , 2018年末到2020年初 , 通过生物多样性科考统计 , 南京市老山地区的河麂种群不足百只 , 猎杀23只河麂 , 对整个老山地区的生态环境系统 , 尤其是河麂的种群发展有重大影响 。
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认为 , 许某、王某在非法猎杀国家二级野生动物河麂多达23只 , 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 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 此外 , 法庭还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内容进行了判决 , 责令被告人许某、王某赔偿因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造成的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340880元 , 承担本案有专门知识的人咨询费人民币2000元 , 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江苏省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
(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