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产经报道|广西力推装配式建筑“三板”,外墙预制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


中国建设报产经报道|广西力推装配式建筑“三板”,外墙预制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日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通知称 , 为加快推广装配式建筑成熟技术 , 积极发挥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的示范带头作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信厅等单位决定在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和预制内外墙板等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简称“三板”) 。
通知指出 , 从全国层面看 , 广西发展装配式建筑进度偏慢 。 2019年 , 广西4个试点城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74个 , 总建筑面积468.11万平方米 , 仅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5.77% , 远未达到广西“十三五”规划提出的17%的目标 , 也远落后于全国13.4%的平均水平 。 分析其原因 , 主要是在装配式建筑起步阶段 , 部品部件的生产没有标准化、规模化 , 成本较高 , 导致装配式建筑建设成本高于传统建筑 。 因此 , 在没有资金和政策支持的情况下 , 建设单位对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缺乏主动性 。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三板”应用项目实施范围
(一)南宁、柳州、玉林、贺州等4个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中心城区及与其紧密相连的集中建设区域范围内(集中建设区域由试点城市划定)新建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宿舍(公寓)建筑 。
(二)南宁、柳州、玉林、贺州等4个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中心城区及与其紧密相连的集中建设区域范围内(集中建设区域由试点城市划定)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医院、宾馆、办公建筑 , 以及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学校建筑 。
“三板”应用项目实施时间
南宁、柳州、玉林、贺州等四个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中 , 自2020年10月1日起取得土地使用权且属于实施范围内的新建项目 , 应全面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和预制内墙板 , 鼓励使用预制外墙板 。
对“三板”应用项目参建单位的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 , 统筹协调项目实施进度 , 严格落实“三板”应用要求 。 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 , 积极应用BIM技术 。
(二)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广西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和图集设计“三板” , 提高“三板”标准化应用程度 , 注明各单体建筑的“三板”应用部位和应用面积(对装配率有要求的 , 应注明装配率) , 提供相应的计算书 。 鼓励积极应用BIM正向设计 , 提高部品部件设计、生产和应用水平 。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确保“三板”施工质量 , 积极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 。 在应用“三板”的项目中 , 应优先选派有装配式建筑施工经验或经过装配式建筑施工培训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
(四)部品部件生产单位应在工厂内进行部品部件生产 , 按照相关质量标准把控部品部件生产和出厂质量 , 并确保“三板”的运输质量和到场时间 。
(五)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在我区推广应用“三板”的过程中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 工程监理单位应强化监理职责 , 保障“三板”施工质量 。
“三板”应用扶持政策
(一)新建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墙板的 , 其外墙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 , 但不超过该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的3% 。
(二)对部品部件生产单位销售自产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条件的产品 , 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三)对应用“三板”的商品住宅项目 , 如开发企业信用良好 , 在已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且施工达到±0.000标高时 , 即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在预售许可环节 , 预售备案价格可根据项目成本因素相应调整上浮 。
来 源:中国建设报装配式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