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乱港派听好,现在开始正本清源、拨乱反正!

“从今天开始、从我这届政府开始 , 我们很重视正本清源、拨乱反正 , 正确的说话要有胆量说出来 , 否则不断把不正确的说话或混淆的说话传播开去 , 便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 ”——林郑月娥9月1日在采访人员会上如是说 。
是什么事情气得原本说话温和的林郑特首 , 不得不出来“正本清源 , 拨乱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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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起因
在此之前 , 香港教育系统的黄师们利用通识课的漏洞 , 对学生进行反中乱港的误导 , 导致大批香港年轻人被洗脑 , 为乱港派所利用变成街头炮灰 。
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 , 由书商编写的通识课教科书重新修订 , 删除了部分乱港的内容 , 其中包括声称香港为“三权分立”体制 。 香港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在回应内容变动时表示 , 香港在回归前后皆无“三权分立” 。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9月1日在采访人员会上表态:完全支持杨润雄说法及教育局做法 , 强调香港没有“三权分立” , 香港享有的行政、立法、司法权并非跟中央分权 , 而是由中央政府授权 , “三权”要透过行政长官向中央负责 。 并发表了最上面的这段讲话 。
对于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指香港没有“三权分立” , 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形容 , 说法振奋人心 , 认为基本法已说明特区由行政长官为首长 , 法官由特首委任 , 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亦由特首签署 , 明显是由行政主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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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亦表示 , 香港回归前后都是行政主导 , 不可用“三权分立”来形容 。 本身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她强调 , “三权”须在“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的基础下运行 , 且一定涉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 例如基本法规定如果牵涉重大行政决定 , 中央有最终话语权 。
在教育系统埋雷多年的乱港派自然不会轻易认错 , 遂利用自己控制的舆论资源对教育局发起反扑 。
反对派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出场打头阵 , 形容特首故意提起争吵 , 完全不尊重司法机关 , 指责这是政治举措 。 9月2日 , 郭荣铿再通过香港电台节目 , 混淆是非的指称香港制度一向是“三权分立” , 香港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是分开和独立的 , 当中最重要的是司法独立 。 并以《禁蒙面法》为例 , 极力鼓吹司法独大 。 诡辩该法是特区政府制定的 , 代表行政权 , 而现在反对派对《禁蒙面法》进行司法覆核 , 并已到终审法院 , 排期大约在11月 , 终审法院如果能判港府败诉 , 就证明法院才是最终和最权威的判决 。
什么是“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英文:Separation of powers)是国家统治模式的一种 , 其设计将各种国家公权力分散 , 不使其集中在单一机关内 , 让这些分立机关产生互相制衡作用 。 这一名词首先由启蒙时代英国的哲学家约翰·洛克在其《政府论》中所提出 , 而这样的设计通常以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后继提出的“三权分立”(拉丁语:trias politica)而被熟知 。 “三权分立”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三种不同职能的国家机关行使、互相制约和平衡的学说和制度 , 是三大政府机构共同存在、互相制衡的政权组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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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三权分立”的英国 , 现在是不是实施“三权分立”呢?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 , 不是!英国现在实施的叫议会至上模式 。 你香港就是一个特别行政区 , 乱港派要什么“三权分立”?
接着乱港派又继续派出法律砖家 , 谬称《基本法》精神就是“三权分立” 。
翻来翻去 , 整本《基本法》就没有规定香港是“三权分立” , 于是只能硬说是制定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