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河北省对115种资源征收资源税( 二 )


对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 , 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 , 可以按照实际损失额的20%减征资源税 , 但减免额最高不超过其遭受重大损失当年资源税应纳税额 。 单户企业损失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 , 授权省税务局核准后执行减免政策;损失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含)之间的 , 授权省税务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核准后执行减免政策;损失额在300万元以上的 , 由省税务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
【|9月1日起,河北省对115种资源征收资源税】结合河北省资源品位和开采情况 , 开采尾矿和低品位矿易造成较大的环境污染 , 河北省暂不出台税收减免政策 。 (河北日报采访人员 贡宪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