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两千年后,“郑人”又去“买履”

本文转自:北青网
郑人有欲买履者 , 先自度其足 , 而置之其坐 。 至之市 , 而忘操之 。 已得履 , 乃曰:“吾忘持度!”反归取之 。 及反 , 市罢 , 遂不得履 。 人曰:“何不试之以足?”曰:“宁信度 , 无自信也 。 ”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历史故事】两千年后,“郑人”又去“买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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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人买履】的故事想必大家都听过 , 讲述了一个郑国人因过于相信“尺度” , 造成买不到鞋子的故事 。
两千年多之后 , 这个郑国人转世成了一位名为“小郑”的年轻人 , 为了消弭曾经闹出的笑话 , 小郑发誓一定要买到一双自己满意的鞋子 。 于是 , 小郑带上1000元的预算 , 出发前往商场:
进入第一家店 , 小郑就看到了一双挺喜欢的鞋子 , 售价1000 。 小郑准备付款 , 却被老板告知这双鞋的售价是1000美金 , 而非1000人民币……价格翻了好几倍 , 是可忍孰不可忍 , 小郑决定放弃;
来到第二家店 , 小郑又看到了一双挺喜欢的鞋子 , 售价1000元 。 在反复确认过此处的1000元是人民币而非其他币种后 , 小郑准备付款 , 被老板告知此款鞋按只出售 , 单只1000元 , 一双2000元……从未见过如此卖鞋之人 , 是可忍孰不可忍 , 小郑再次决定放弃;
来到第三家店 , 小郑又双看到了一双挺喜欢的鞋子 , 售价1000元 。 在反复确认过此处的1000元是人民币且是一双而非一只后 , 小郑准备付款 , 被老板告知小郑选择的颜色属于限量联名款 , 售价为5000元……既然是限量款 , 为什么不早说?是可忍孰不可忍 , 小郑第三次决定放弃;
来到第四家店 , 小郑又双叒看到了一双挺喜欢的鞋子 , 售价1000元 。 在反复确认过此处的1000元是人民币且是一双而非一只且不属于联名款限量款后 , 小郑准备付款 , 被老板告知此款不能使用代金券……这家店小郑之前来过好多次 , 曾在活动期间用积分兑换过代金券 , 当时店员明明说了本店任意商品都可以用 , 现在却说那是“店员明明”说的 , 不是老板说的 , 不算……是可忍孰不可忍 , 小郑第四次决定放弃;
来到第五家店 , 小郑又双叒叕看到一双挺喜欢的鞋子 , 售价1200元 , 不过现在是活动期间 , 可以打8折 。 小郑掐指一算 , 8折之后是960元 , 没超过预算 , 于是准备付款 , 却被老板告知须达到最低消费标准方可享受8折优惠 , 而“最低消费标准”是3000元……买鞋还有最低消费?是可忍孰不可忍 , 小郑第五次决定放弃;
……
终于 , 小郑彻底崩溃了:难道找一双明码标价、没有欺诈的鞋就这么难吗?
近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将彻底解决小郑遭遇的问题 。
先说说关于“明码标价”的问题 。
明码标价的主要内容:
1.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
2.同一品牌或者种类的商品 , 因颜色、形状、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 , 经营者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 , 以示区别;
3.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明码标价的主要形式:
1.经营者标示价格 , 一般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
2.经营者标示其他价格信息 , 一般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 , 同时使用外国文字 。 民族自治地方的经营者 , 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增加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3.经营者可以选择采用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商品实物或者模型展示、图片展示以及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
4.金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同时提供多项服务的行业 , 可以同时采用电子查询系统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
也就是说 , 小郑在前三家店的遭遇中 , 商家都违反了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 。 第一家店没有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 , 第二家店没有标示计价单位 , 而第三家店在同一商品因颜色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时 , 没有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 。
说完了“明码标价” , 我们再来聊聊“价格欺诈” 。 《规定》列举了七种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
1.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2.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 , 以高价进行结算;
3.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