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旋」中科院研究生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周凯旋被判处死刑( 二 )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凯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致人死亡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依法应予惩处 。 经鉴定 , 周凯旋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且其虽然具有自首情节 , 但所犯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 , 不足以从轻处罚 。 据此 , 北京一中院作出上述判决 。

【编辑: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