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辞职11年仍被查,时间不是贪官的朋友

来源:长城网
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浙江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原处长何从华 , 2008年11月辞去公职 , 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 。 2019年6月14日 , 何从华因涉嫌职务犯罪 , 经浙江省监委指定嘉兴市监委管辖 , 由桐乡市监委对其立案调查 。 此时距离何从华辞去公职下海 , 已经过去了11年 。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辞职11年仍被查,时间不是贪官的朋友图为2019年12月23日 , 桐乡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何从华受贿一案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辞去公职11年仍被查 , 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 一般人可能会觉得奇怪 , 都离职那么长时间了 , 早该“安全着陆”了 , 为何突然又被查?何从华本人大概也从没想到 , 离职11年后 , 自己还会以贪官的身份 , 坐上被告席 。 此刻 , 那些有着类似情形曾以为“安全着陆”的人 , 会不会感到一种如坐针毡之感?从调查起诉到一审二审 , 何从华被判七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六十万元 , 这再次说明了那个朴素的道理:莫伸手 , 伸手必被捉 。
从何从华具体受贿情形看 , 可谓“高智商”犯罪 。 他最后被法院认定的受贿金额是296万余元 , 但没有一笔是直接收受的贿赂 。 以“债务免除”形式收受70万元 , 算是做的比较明显的 , 另外两笔 , 一笔是以低于市场价格126万元购房 , 一笔是入职企业后100万元的“安家费” 。 低价购房需要对当时市场房价进行价格认证 , 证明有难度 , 100万元“安家费”更是打着企业引进人才福利的旗号 , 要证明属于约定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更不易 。
除了法庭最后认定的这三次受贿 , 何从华是否还有其他疑似受贿行为 , 仅因证据不足最终没有得到认定 , 我们不得而知 。 何从华之所以在离职11年的漫长时间里 , 长期安然无事 , 很大可能正与此相关 。 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 贪官哪怕伪装得再好 , 依旧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 如果某些官员抱有侥幸心理 , 以为只要不去直接收钱就不算贿赂 , 趁早断了这种迷梦 。 直接收受钱财固然是受贿 , 通过其他方式间接获取不该得的好处 , 同样是受贿 。
司法实践中 , 除了本案涉及的借用型受贿、交易型受贿和事后受贿 , 还有很多比较隐蔽的受贿类型 , 比如收受干股型受贿、合作投资型受贿、委托理财型受贿、赌博型受贿、挂名领取薪酬型受贿等等 。 贪官不要以为自己善于伪装 , 就不会被查到 , 你可能躲得过一时 , 但绝对躲不过一世 。 辞去公职11年后仍被查 , 因此是个很好的警示 。 想要“安全着陆” , 唯一的办法就是不伸手 , 而不是自以为高明地伸手 。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辞职11年仍被查,时间不是贪官的朋友】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 , 即构成“数额巨大” , 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贪污或者受贿300万元以上 , 则构成“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前者的追诉期限是15年 , 后者的追诉期限是20年 , 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 , 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 , 仍然可以追诉 。
所以 , 不要以为时间是贪官的朋友 , 卸任不代表“安全着陆” , 干部可以离职 , 但反腐没有暂停键 , 更没有休止符 。 为官发财 , 应当两道 。 当官就不要想发财 , 想发财就不要去做官 。 权力是把双刃剑 , 以权谋财迟早会伤到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