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清朝时穷人娶不起妻子,于是想出一方法传宗接代,实在是有违道德( 二 )


小结
清朝末年 , 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 大环境的影响下 , 许多穷苦人家只能通过典妻婚的方式来传宗接代 。 对于已经婚娶的男子 , 也只能因贫困而典卖妻子 , 这成为清朝最常见的一种现象 。 《清朝野史大观》中记载:“鲍忠仕超未贵时 , 贫甚 , 典其妻与人 。 ”这是典型的因贫困而典卖妻子的事件 。 1908年 , 奉天省安东县有一名妇女刘杨氏因为家境困难 , 丈夫去世 , 最终自己托媒人把自己卖给他人为妻子 , 这一件“卖身契”至今还保存在辽宁省档案馆中 。
【历史故事】清朝时穷人娶不起妻子,于是想出一方法传宗接代,实在是有违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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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典妻婚有两个特点 , 第一是典妻与前夫仍然保持夫妻关系;第二是典妻的目的是以生育后代为主 。 各地对于典妻婚的叫法也不相同 , 比如北方地区大多称其为“搭伙” , 甘肃地区则称其为“僦妻” 。 古代封建陋习对于女子的伤害是难以想象的 , 然而在一个贫穷落后的年代 , 又有谁还在乎这些呢?清朝末年 , 穷人没钱娶妻子 , 只能靠租借妻子的方式来传宗接代 , 这一行为实在是有违伦理道德 , 同时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