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观察|哈萨克斯坦与中国天然气管道管输费定价机制异同分析

哈萨克斯坦与中国天然气管道管输费定价机制异同分析王红1 , 刘毅1 , 王安琪2 , 朱雅婷2
1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 , 河北廊坊
2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 , 河北廊坊
摘要
在天然气管道定价机制上 , 哈萨克斯坦与国内在法律、法规和计算方法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 。 介绍了哈萨克斯坦天然气管网发展及其管输费定价机制 , 分析比较了其与国内管输费计算方法和结果上的不同之处 。
关键词
天然气管道 , 管输费 , 定价机制
1.引言石油天然气是哈萨克斯坦的重要经济支柱之一 。 随着哈萨克斯坦(以下简称“哈国”)大力发展油气产业 , 以及中国构建“上合组织”和建设“一带一路”所带来的巨大合作机遇 , 国内不少油气领域的企业和组织开始进入哈国市场 , 越来越多的国内技术人员参与到哈国的油气设计中 。 哈国的法律、法规和我国存在较大差异 , 且缺乏哈国天然气长输管道管输费定价机制的相关文献 , 使技术经济工作存在一定困难 。 通过介绍哈国天然气管网发展及管输费定价机制 , 分析对比了其与国内的异同 , 以期为在哈国从事油气管道设计的技术经济人员提供帮助和经验借鉴 。
2.哈萨克斯坦天然气管网发展哈国作为世界最古老的油气储藏地区之一 , 天然气资源非常丰富 , 已探明储藏量约为(6~8)×1012m3 。 近年来 , 哈国政府为了提高能源安全水平和经济水平 , 扩大了天然气输配管网的建设 , 国家燃气化总体水平已经得到大幅提升 。 已建的高、中、低压天然气管道总长约2.86×104km , 其中长输干线总长度约1.6×104km , 主要包括南北走向的中亚-中央天然气管道、布哈拉-乌拉尔天然气管道和东西走向的中亚天然气管道A/B/C线、别依涅乌-巴佐伊-奇姆肯特天然气管道、加兹利-奇姆肯特天然气管道、BGR-TBA管道、奥伦堡-诺沃普斯科夫天然气管道等[1] 。
3.哈萨克斯坦天然气管输费定价机制根据哈国的法律法规 , 天然气管道运输实体属于自然垄断主体 , 管输费的制定和调整受到该国反垄断政策国家委员会的监管 , 管输费定价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哈国1998年7月9日第272-I号《自然垄断法》、哈国反垄断政策国家委员会2014年1月20日第13-ОД号主席令《自然垄断主体经干线管道输送天然气收费标准的无差别计算办法》和2005年9月29日第286-ОД号主席令《自然垄断主体经干线管道输送天然气资产利润率计算说明》等[2] 。
天然气垄断实体主要通过天然气管道提供商业性天然气运输服务 , 出口天然气运输服务和过境天然气运输服务 , 管输单价计算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