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类平台单次求助金额不超50万( 二 )

  自律公约升级版规定 , 平台应当对个人大病求助项目的收款方作出明确限定并进行审核 。 收款方应当为求助人或其监护人、近亲属、医疗机构 。 对于实际筹得金额超过(含)30万元或实际筹得金额超过(含)5万元且信息公示不完整的项目 , 平台应当积极与医疗机构对接 , 将所筹款项直接拨付于求助人所在医院的就诊账户 , 或由发起人、求助人提供预期医疗计划、医疗花费清单等材料 , 经平台审核并公示后分批打款 。

  此外 , 近年来发生过多起个人求助筹款完成后 , 所筹款项用于大病治疗之后、仍有剩余的事例 。 自律公约升级版回应社会关注 , 对于受助人接受赠与的救助金 , 在用于大病治疗等用途后仍有剩余的 , 明确其处理方式为按原路退还赠与人 , 并应当在前期发起人在平台发起求助时即以协议进行约定 。 发起人、求助人如果拟将剩余款项捐赠相关慈善组织等用途的 , 应当通过公示的形式征求赠与人意见 。

  虚假筹款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自律公约升级版对平台接受投诉、举报进行了完善 。 要求平台增加接受投诉举报渠道 , 提高响应速度 , 及时采取有效应对举措 。

  其中规定:平台应当完善投诉、举报机制 。 设置多种举报方式 , 平台应当设置并向社会公开多种投诉、举报方式 , 包括在个人大病求助信息页面提供“在线举报”功能 , 开通举报邮箱及电话等 , 方便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快捷举报 。

  对平台来说 , 平台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 平台接到有效举报后 , 应当在24小时内与相关方沟通核实情况 。 根据情况 , 适时冻结相关项目的筹款通道并在页面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

  如经查实求助人、发起人发布的信息虚假或所筹款项未用于治疗或指定目的的 , 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行为 , 平台应当在求助人、发起人退还款项后开通退款通道 , 并根据有关协议的约定追究发起人、求助人等的相应法律责任 。

  文/本报采访人员 温婧


【】众筹类平台单次求助金额不超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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