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腾讯888+2号员工实名举报搜狗违法行为( 三 )


文中称:“……其在搜狗平台花了3200元开了一个户 , 在平台上把其要实施诈骗的QQ挂上去……”

  • ……不一一列举

  • 更大的问题是 , 前面已证明搜狗公司一直对违法广告知情并纵容!
    我们来看一下2016年2月23日搜狗各二级行业中消耗最大的有哪些:
    搜狗内部邮件(太长 , 只截部分)
    相关法律参考:
    第一条 提供下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二) 信息发布、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网络支付、网络预约、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站建设、安全防护、广告推广、应用商店等信息网络应用服务;
    第三条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
    (二) 致使传播违法视频文件以外的其他违法信息二千个以上的;
    (三) 致使传播违法信息 , 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 , 但是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四) 致使向二千个以上用户账号传播违法信息的;
    (六) 致使违法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以上的;
    (七) 其他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情形 。
    第七条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的“违法犯罪” , 包括犯罪行为和属于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类型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
    第十条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二) 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 , 数量达到三个以上或者注册账号数累计达到二千以上的;
    (四) 发布有关违法犯罪的信息或者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网站上发布有关信息一百条以上的;
    2.向二千个以上用户账号发送有关信息的;
    3.向群组成员数累计达到三千以上的通讯群组发送有关信息的;
    4.利用关注人员账号数累计达到三万以上的社交网络传播有关信息的;
    (五)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第十四条 单位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的 , 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 , 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
    03 抓出搜狗的“保护伞”原文的这部分全部删除 , 避免文章被河蟹!

    04 举报人受到的人身威胁在举报搜狗的这三年中 , 我受到了很多威胁 。
    曾有黑社会分子上门滋扰我 , 被我小区保安驱赶 , 小区保安可以作证 。

    王小川个人微信给我发的消息 , 也有带威胁的 , 因为涉及敏感的 , 这里暂不公布 , 以免文章被河蟹 。

    还有人对我说:
    “搜狗公关部干什么的?删文一把好手 。 ”——不得不说 , 删文确实厉害 。 网友们很冷漠 , 没人关注国家法制的尊严 。
    “写了很多你的黑稿 , 你承受得了吗?”——搜狗写我的一切黑稿 , 我都可以回应 , 我想知道搜狗有没办法回应我?
    更多涉及敏感信息的 , 这里不详细说 , 一并回答:
    “大圣 , 此去欲何?”
    “ 踏南天碎凌霄 。 ”
    “ 若一去不回…”
    “ 便一去不回! ”
    为了保护国家法制 , 希望广大网友关注举报人的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