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今报|商铺子虚乌有,何来30年稳定收益!

:原题为_南国今报|商铺子虚乌有,何来30年稳定收益!。
近日 , 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广西鑫意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意来公司”) , 发布违法广告 , 让市民投资不存在的商铺 , 且还拒不配合执法 , 被从重处罚 , 罚款8万元 。
【南国今报|商铺子虚乌有,何来30年稳定收益!】今年6月15日 , 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政府热线转办投诉 , 依法对高新一路北2巷东城映象中心一间招牌为“鲜淘生活市集招商中心”的门面进行检查 。 鑫意来公司正在进行招商活动 , 现场负责人陪同检查 , 但拒不配合提供该场所的营业执照和招商宣传所显示的商铺产权的有效文件 。
因执法受阻 , 执法人员当天中午不得不打110报警 。 在警察的协助下 , 执法人员才终于完成调查取证 。 招商现场的宣传广告中写有“投资‘鲜’ 30年长效稳定收益”等字眼 , 涉嫌发布假广告 , 城中区市场监管局当天对此立案调查 。
经查实 , 现场广告发布费用共1.2万元 , 所检查的门面也未办理有营业执照 。 该门店悬挂有“鲜淘·生活市集摊铺平面图” , 标明有“海鲜、水果、河鲜”等摊铺 , 实际摊铺根本不存在 。
广告法规定 ,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等有表示的 , 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 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 , 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 , 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 , 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
鑫意来公司发布违法广告 , 还拒不配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 被依法从重处罚 。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 并对其罚款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