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子的历史|他这么做对秦国而言,意义何在?,商鞅变法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

商鞅变法时 , 曾两次颁布《分户令》:
孝公三年(前359年) , 商鞅首次颁布《分户令》 , 规定: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 , 倍其赋”
, 一户人家若超过2个以上男丁 , 而不分家立户的 , 就要加倍征收赋税 。
孝公十二年(前350年) , 商鞅再次颁布《分户令》 , 规定:
“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
, 明确父与子、兄与弟在同一房屋内居住属违法行为 , 要被处以重刑 , 其妻子、儿女都会被打入到奴婢的行列中 。
【苏子的历史|他这么做对秦国而言,意义何在?,商鞅变法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在第二次颁布《分户令》时 , 商鞅正式颁布“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的规定 , 而为何商鞅会在第二次才颁布这个规定呢?究其原因就在于商鞅第一次颁布的《分户令》效果不显著 , 且不完善 。 当时商鞅只是规定“不分异者 , 倍其赋” , 即不愿意分家的 , 就加倍征收赋税 。 而这种规定就让那些富足的大家族有了可乘之机 , 当时他们只需要多缴些赋税 , 就可以不用分家 , 继续过着大家庭式的生活 。
苏子的历史|他这么做对秦国而言,意义何在?,商鞅变法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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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 因第一次的《分户令》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 所以商鞅的改革并不彻底 , 为此 , 商鞅才第二次颁布了《分户令》 , 这次的规定非常清楚 , 商鞅直接禁止父子、兄弟同宅而居 , 将这种行为视为违反 , 即使是用钱也是不能违反 。
到这里 , 很多人就不明白 , 商鞅为何一定要让秦国百姓分家呢?甚至不惜将父子兄弟同宅居住视为违法行为呢?
第一、抢夺人力资源
自西周开始 , 中国盛行大家庭制 , 即整个中国就是由有血缘关系的人员所组成的一个一个的宗族所组成的 。 在宗族中 , 所有的人员、财产皆由族长负责掌控和分配 , 他对整个宗族拥有绝对的领导与支配权 , 由此我们可以想象 , 因族长在宗族中拥有绝对的权威 , 及控制权 , 因此宗族与外面的社会之间实际上就是隔着一道墙 , 墙外朝廷的律法几乎是进不到墙内的宗族中的 , 而族长在墙内俨然就是一个土皇帝 , 号令、赏罚皆由其出 。
如此 , 在当时 , 朝廷要想调用宗族中的人力若得不到族长的同意 , 除非是强征 , 否则是很难征调的 。 而且就算是朝廷强征 , 多数族长为了让族中的人力为宗族所用 , 为宗族赚取财富 , 他们也多会隐藏族中的劳动力 , 以此就算强征 , 朝廷也征调不到多少劳动力 。 而以当时的环境 , 若没有足够的劳动力 , 整个国家的运作将会陷入停滞状态 。
因此 , 商鞅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的首要目的很明确 ,
那就是剥夺这些宗族族长对于族中劳动力的控制权 , 从而让朝廷可以有效地控制这些劳动力 。
因为只有强制性的让这些劳动力脱离宗族 , 让他们自立门户 , 这样朝廷才能合法、合理的去征调及使用这些劳动力 , 而不会受到宗族势力的牵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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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增加赋役收入
众所周知 , 商鞅变法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富国强兵 , 而要想富国强兵 , 那肯定就需要大量的钱 , 而一个国家要想获得大量的钱 , 基本上就只能靠征收赋税 ,
秦国的赋税主要是靠以田亩数量征收谷物的田租
(从云梦秦简可知 , 秦国实行的是授田制 , 以“户”为单位 , 即“一夫挟五口 , 治田百亩” , 就是每户授100亩田地)
、按户计征地户赋 。
就是说 , 秦国的赋税征收主要是以“户”为单位的 。
如此 , 我们也就不难理解 , 为何商鞅一定要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 , 因为如果让他们继续住在一起 , 秦国的户口就不会增加 , 而户口不增加 , 秦国的赋税也就增加不了 , 没有钱 , 秦国又怎能富国强兵呢?由此 , 商鞅也就强制性规定秦国百姓一定要分家 , 比如曾经一户人家有3个儿子、3个弟弟 , 此时如果按照商鞅的规定 , 那么秦国就能多出5户人家 , 那秦国就能多出5户人家所缴纳的赋税 。 想想看 , 如果秦国的百姓都这样分家 , 那秦国的赋税能增加多少?这财富绝对是难以估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