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清末到北洋时期,中国究竟欠下多少外债呢?民国政府怎么还呢?


民国|清末到北洋时期,中国究竟欠下多少外债呢?民国政府怎么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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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政府成立后 , 在财政上即面临两大难题 , 浩繁的军费开支和巨大的外债欠款 。
清末到北洋时期 , 中国究竟欠下多少外债呢?以甲午战争为分界线 , 之前清廷借债12次 , 计债款4000万两 , 已如数还清;甲午之后借款6.266亿元 。 这是清代的外债 。 北洋借债共19种 , 数额有两种统计口径 , 一种外币、一种银圆 。 如果统一换算成后者 , 是5.337亿元 。 也就是说 , 20世纪20年代末的南京政府必须面对11.603亿元外债的清偿 。
之前国民党对于外债清偿 , 立场非常激进 。 比如孙中山在1924年就表示 , 北洋政府举借的“卖国性质借款” , 南方政府绝不承认 。 胡汉民也直称北洋政府为“伪政府” , 认为其所借外债 , “非以增人民之幸福 , 仅为维持军阀之地位 , 以行使其贿买、侵吞、盗用之实者 , 人民不负偿还之责任” 。 而且借款中只要被认为是“用途不当”的 , 也应拒绝偿还 。
但面对外交、金融、地缘政治的实务操作者 , 如宋子文、孔祥熙等人 , 不能作此理想主义判断 。 列强承认新政府 , 有个先决条件 , 就是看其能否偿还之前历届政府积欠的外债 。 而且这个新政府如果想继续向外举债 , 也必须偿还旧欠 。 所以南京政府1929年初就成立“整理内外债务委员会” , 专门处理偿债问题 。
首先 , 南京政府给每项外债都开列了偿付或整理时间表 , 小额款项即时解决 , 大额款项则开出解决方案;其次 , 对于那些没有疑义而影响重大的外债 , 尽力支付 。 据统计 , 抗战之前十年间 , 南京政府每年偿付旧债 (含庚子赔款)近1亿元 。 按照美国财政顾问杨格的说法 , “如果不是战争 (即抗战)的干扰 , 这些旧债——除去日本的债权因日本侵略东北和华北而缓议之外——其他都是不久即可清偿解决的 。 ”拿上述的湖广铁路借款来说 , 这几年一方面财政部为之支付本息几千万美元 , 一方面在1937年春达成了借款整理方案 , 基本思路是延长偿付期 , 本金自1940年开始偿还 , 到1976年还清;减免利息 , 欠息的利息自5%下降到1.5%;款项由湖广铁路运营利润中支付 , 以盐税和关税作担保 。 之前 , 湖广铁路债券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价格是39.5英镑 , 大大低于100英镑的面值 。 到1937年5月 , 已经升值至71英镑 。 为此 , 财政部长孔祥熙曾自得地说道:“惟近来政府对于维持债信 , 较前益加重视 , 还本付息 , 从未衍期 。 不惟国际市场对于我国债券较前增加信任 , 即国家地位声誉亦因此大为提高 。 ”
到抗日战争爆发时 , 保存在美国人手中尚未偿清的债券 , 仅占湖广铁路债券的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 废除了旧中国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 。 对于湖广铁路借款这样的恶债 , 当然也不会继承 。 1951年 , 湖广铁路债券本金到期 , 在市场上也早已成为废纸一张 。 但美国却有人用低价收购 , 妄图谋取暴利 , 这就是1979年“湖广铁路债券案”的由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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