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历史】晚清河南王树汶被捕的真实原因( 三 )


注:清朝没有什么司法独立一说 , 朝廷命令重审本身的意思就是不同意河南巡抚的意见 , 要求改判 , 不然也就不会下令再次重审了 。
在朝廷御史的抗辩下 , 朝廷推翻了梅启照的复审 。 光绪下令“着李鹤年将全案人证、卷宗派员妥速解京 , 交刑部悉心研鞫 , 务期水落石出 , 毋稍枉纵” 。
至此 , 李鹤年也不愿意“束手就擒” , 他开始消极执行朝廷命令 。 死拖着不将卷宗、案件相关人员解送京师:
光绪八年九月十四日奉上谕:河南盗犯胡体安临刑呼冤一案……该省附近京畿 , 道非甚远 , 今已届一月 , 尚未据该抚将人证起解 。
光绪八年十月十六日谕内阁:前经谕令李鹤年将人证卷宗解交刑部研鞫 , 现在尚未解到……
《德宗景皇帝实录》
【爱历史】晚清河南王树汶被捕的真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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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证解送京师后 , 李鹤年又通过各种关系游说刑部的办案人员(主要是游说刑部尚书潘祖荫) , 试图影响刑部的判罚 。 不过朝廷最高层已经定下了决心(对此案慈禧也同意光绪的看法) , 案件的重审也就不是李鹤年可以左右的了 。
王树汶被判无罪并释放;一审官员马翥草菅人命 , 发配充军;河南巡抚李鹤年、梅启照等承办此案的官员分别给予降职处理 。
搞笑的是如此大案的始作俑者胡体安、胡全汰、胡体汰等人 , 朝廷根本就无心抓捕 , 最终竟不了了之 , 让他们逍遥法外 。 这也旁证了朝廷实际并不关心案件本身和司法公正 , 朝廷更在意的是权力斗争 , 法在权面前不名一文 。
在朝廷三令五申之下 , 河南地方屡屡无视朝廷律令并拖延这么久 。 而最终的处罚也不过是法不责众 , 除一人顶岗之外 , 其余人等连解职都做不到 。 不是朝廷和光绪心慈手软 , 是督抚和地方官僚系统足以抗衡朝廷 , 大清的天已经变了 。
参考资料:《晚清河南王树汶案的黑幕与平反》中山大学徐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