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金融机构|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是应时之举

在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过程中 , 外资金融机构大多是综合经营 , 放开机构准入后 , 内外资机构一视同仁 , 此时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推动金融混业发展是顺势而为 。 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 , 并不等于完全放任不管 , 监管部门必须做好金融监管协同 。
中国证监会日前修订公募基金基础性规章制度 。 新规放宽了公募牌照“一参一控”限制 , 即在部分限制条件下 , 允许同一主体同时控制一家基金公司和一家公募持牌机构 , 强化“扶优限劣” , 完善基金公司市场化退出渠道 。 这意味着 , 被限制多年的公募基金牌照有望进一步放宽 , 过去单纯依靠牌照获取红利的发展模式将淡化 , 凭借自身经营和管理能力做优做强的集团化发展思路得到更多鼓励 。
经过数十年发展 , 我国以公募基金行业为代表的资产管理行业已初具规模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显示 , 截至2020年6月底 , 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29家 , 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6.90万亿元 。 随着市场竞争加剧 , 大型基金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集中度提升 , 行业“马太效应”逐渐显现 。 但与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少数资管公司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的局面相比 , 国内资产管理行业依然存在公司数量多、小而散、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 国内基金业要继续发展壮大 , 打造出国际一流的资产管理机构 , 需要优质基金公司通过加速并购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 , 也需要更多具备先进资管经验的同业率先“跨界收徒” 。
站在扩大金融开放的大格局来看 , 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是顺应市场化发展之举 。 在最新公布的2020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中 , 金融业对外资的所有股比限制全部取消 , 这不得不让国内同业思考新的经营思路 。 在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过程中 , 外资金融机构大多是综合经营 , 放开机构准入之后 , 内外资机构一视同仁 , 此时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推动金融混业发展是顺势而为 。 进一步说 , 适当鼓励证券基金行业内部加快并购重组 , 逐步打破部分金融牌照之间的“桎梏” , 打造“航母级”资管机构 , 也是在进一步开放形势下提升中国金融机构市场竞争力的必要之举 。
在有序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前提下 , 基金业要顺应金融混业经营发展趋势 , 必须要“打铁自身硬” 。 一方面 , 行业内部应广泛吸收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外资系私募基金的同业经验 , 携起手来加快探索集团化经营新路 , 更多借助“无形之手”的力量 , 加速行业新陈代谢和优胜劣汰;另一方面 , 基金管理人要摒弃过去的“牌照红利”“躺着赚钱”“靠天吃饭”的旧思维 , 由单纯重视产品转向重视综合金融服务 , 由追求新奇产品设计转向重视客户需求 , 由依靠渠道和营销“活下去”转向重视资管人才培养和资管能力建设“活得好” 。
当然 , 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 , 并不等于完全放任不管 。 在放宽“一参一控”过程中 , 监管部门必须做好金融监管协同 , 防控任何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 , 这是未来应对资产管理机构集团化经营发展趋势“万变”中的不变原则 。
【外资金融机构|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是应时之举】对于金融机构来说 ,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 , 各类机构必须时刻提醒自己 , 获取基金牌照不是最终目的 , 也不一定适合自身发展特点 , 所有的努力最终都是为了降低融资成本 , 优化投融资结构 , 为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 从投资者视角看 , 无论是集团化经营的基金“百货商场” , 还是规模不大的基金“精品店” , 行业市场化竞争将带来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 只要不是违法违规的恶性竞争 , 都应乐见其成 。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