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话不谈|安彩高科公布光伏玻璃项目进展:说好的到期收购 如今却爽约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采访人员 唐朝金)一桩两年前谈定的“要在项目点火一年内收购50%股权”的合作 , 却因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集团)的“尚未开展股权收购工作” , 让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体验了一把“说好要一起白头 , 你却偷偷焗了油” 。
在安彩高科公布项目进展之后 , 凯盛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凯盛科技)董秘通过投资者平台回复相关提问时表示:“与安彩高科合作的是控股股东 , 与上市公司无关 。 ”
合作方未按时履约
安彩高科发布项目进展公告
虽是一桩美好姻缘 , 但一旦一方“悔起婚来” , 自然少不了一场“鸡飞狗跳” 。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 。
2018年圣诞节 , 在这个弥漫着浪漫气氛的日子里 , 安彩高科与凯盛集团“喜结良缘” 。
当天 , 安彩高科与凯盛集团签订《光伏玻璃项目合作协议》 , 主要内容包括:由安彩高科先行全资注册成立光伏玻璃项目公司 , 开展900t/d光伏玻璃项目建设 。
根据当时公告 , 河南安彩新能源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当时公告名 , 后更名为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 投资金额2.5亿元 , 安彩高科100%持股 。
根据安彩高科与凯盛集团签订的协议内容 , 双方约定:光伏玻璃项目建成点火后一年内 , 凯盛集团将委托中介对光伏玻璃项目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 收购完成安彩高科持有的光伏玻璃项目公司50%股权 , 收购价格原则上按照对光伏玻璃项目的评估结果进行确定;项目建成点火后两年内 , 由凯盛集团(或其下属关联企业)收购完成安彩高科持有的光伏玻璃项目公司剩余50%股权 。 在以上安彩高科转让光伏玻璃项目公司股权时 , 若安彩高科将该股权进场挂牌交易 , 则凯盛集团或下属关联企业须进场参与交易 。
随后 , 安彩高科在定期报中多次披露项目进展:2019年1月 , 光伏玻璃项目公司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成立 。 2019年7月29日 , 900t/d光伏玻璃项目建成点火 。
然而 , 投资者都以为此次双方的合作即将全面展开之际 。 2020年7月29日晚间 , 安彩高科发布项目进展公告 , 公告称:“截至目前 , 凯盛集团尚未开展与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相关的尽职调查、评估等工作 。 ”
此时 , 正是安彩高科900t/d光伏玻璃项目建成点火一周年 。 显而易见的是 , 尽职调查和评估的工作都“尚未开展” , “收购50%股权”一事自然无从谈起 。
7月30日 , 安彩高科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大河报·大河财立方采访人员:“按照当初签订合作协议时双方的约定 , 要在项目点火一周年之际 , 凯盛集团要完成项目50%的股权收购 , 但现在我们也没有收到对方股权收购的前期尽职调查的申请 。 因此 , 按照信披的规定 , 我们就对这个情况进行了披露 。 ”
对于采访人员提出的“项目点火之后 , 双方有没有再进行联系”的问题 ,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收购的话)他们(凯盛集团)要对项目进行前期的尽调 , 我们只是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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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彩高科900t/d光伏玻璃项目亏损48万元
资料显示 , 天眼查数据显示 , 凯盛集团成立于1988年5月 , 是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需要说明的是 , 在安彩高科与凯盛集团签订光伏玻璃项目合作协议之初 , 双方即对产生争议之后的情况 , 进行了约定 。
根据2018年12月11日 , 安彩高科发布的《关于拟签署光伏玻璃项目合作协议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当中的“争议解决”中表示:“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 , 协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 如果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开始协商的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能协商解决的 , 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
在当时公告的“特别风险提示”中 , 安彩高科表示 , 随着行业政策调整、光伏玻璃同行公司激烈市场竞争和工艺技术的进步 , 存在项目建成后经济效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 公司与凯盛集团签署合作协议约定的后续事项 , 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