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醉驾将被列入运输物流失信黑名单

北京青年报讯(采访人员 赵新培)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昨天消息 , 醉酒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将被列入“黑名单” , 个人信息与事由将被公示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并由“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 。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运输物流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 , 完善运输物流行业违法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 , 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

《意见》对运输物流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简称“黑名单”)的管理方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名单退出程序等作出规定 , 明确了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货物运输、公路货运站场经营、水路运输、国际货运代理等多个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