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花|精选层券商跟投全放开,不分时点不限比例不做强制!跟投"三地开花",这些差异不可不知

_本文原题为 精选层券商跟投全放开 , 不分时点不限比例不做强制!跟投"三地开花" , 这些差异不可不知
开花|精选层券商跟投全放开,不分时点不限比例不做强制!跟投"三地开花",这些差异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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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下 , 身兼保荐机构和承销商的券商跟投政策成为市场看点 。 在新三板精选层乘风破浪之际 , 其跟投政策又将有怎样的安排?
7月31日晚间 , 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简称《指引》) , 明确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进行投资的时点安排 。 对于持股超过7%需要联合保荐的要求 , 监管部门对精选层也予以放开 , 这对新三板来说可算是又一层利好 。
在注册制下 , 从科创板的试验田到创业板、新三板 , 跟投政策也不断变化 。 2019年4月 , 上交所推出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明确科创板券商跟投制度 , 系跟投制度的首次落地 。 然而 , 在科创板持续运行中 , 市场对于科创板全面跟投制度也颇有微词 , 动辄千万元的跟投资金不免给券商带来一定的资金负担 。
相比之下 , 创业板在保荐券商跟投方面明显增加了更多的灵活性 , 仅要求对未盈利 , 红筹架构 , 特殊投票权以及高价发行4类企业进行跟投 。 参考此次精选层“先保荐、后直投”制度的持续放宽 , 保荐机构跟投制度的“三地开花”将结出怎样不同的果实 , 市场将持续观察 。
精选层再迎利好
在首批22家精选层企业成功实现梦想后 , 监管层给精选层的政策红包还在增加 。
7月31日晚间 , 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 , 就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投资、联合保荐相关事项进行明确 。 具体来看 , 此次监管层列出的两项明确事项均对精选层构成利好 。
首先 , 发行人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 , 在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提供保荐服务前后 , 保荐机构或者控股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 , 及前述机构的相关子公司 , 均可对发行人进行投资 。
也即 , 监管部门对保荐机构的发行人投资相关要求进行了适当放宽 。 为支持新三板改革 , 放开保荐机构直接投资新三板精选层公司的时点限制 , 可以“先保荐、后直投” 。 对此 , 北京某大型券商的投行业务负责人向券商中国采访人员表示 , 与强制跟投相比 , 这样的安排对于保荐券商来说“的确是松了一口气” 。
另外 , 关于联合保荐 , 《保荐办法》中规定 , 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 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股份的 , 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 , 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 , 出具合规审核意见 , 并按规定充分披露 。 通过披露仍不能消除影响的 , 保荐机构应联合 1 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 , 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 。
对此 , 监管部门将“通过披露仍不能消除影响”的标准确定为: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超过7% , 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7%的 , 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 , 应联合1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 , 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 。
对于上述要求 , 监管部门对精选层也予以放开 。 根据新三板改革的有关安排 , 并考虑保荐机构为挂牌公司提供做市服务 , 发行人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 , 保荐机构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适用上述标准 , 可以不采用联合保荐 。 这对精选层来说可算是又一层利好 。
证监会表示 , 下一步其将密切关注试点注册制实施情况 , 更好发挥市场约束制衡机制作用 , 逐步探索更为灵活的证券公司投资与保荐业务协同机制 , 不断提升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