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强调农村耕地“八不准”“一不得”

【两部门强调农村耕地“八不准”“一不得”】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采访人员王立彬)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蔓延势头 ,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31日明确提出“八不准”“一不得” , 堵疏结合 , 确保耕地红线及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 。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八不准”包括: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
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说 ,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历时较长 , 面广量多 , 正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家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 。 相关法律制度成了“摆设”“稻草人” , 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甚至听之任之、置若罔闻 , 触碰耕地保护红线 , 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 当务之急是立行立改 , 坚决止住增量 。 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 , 该拆除的拆除 , 该没收的没收 , 该复耕的限期复耕 , 该追究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陈尘肇说 , 农村乱占耕地建村民住宅 , 也有不少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情形 。 两部门下发《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 , 将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 , 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 , 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 通知强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 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 , 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说 , 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 , 就是要从堵和疏两个方面 , 采取有力有效措施 , 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住宅合理用地需求 。 从规划和计划指标落实到农民建房申请审批和监管 , 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完整的制度体系正在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