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后天起,河南又一地机动车限行


三门峡市公安局 关于在主城区
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减少臭氧污染 , 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 , 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给广大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 按照省环境攻坚办要求 , 参照郑州、洛阳、鹤壁、新乡、安阳等地做法 ,决定在我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行区域: 湖滨区、经济开发区、商务中心区内所有建成城市道路 。二、限行时间: 自2020年8月1日起0时至2020年9月30日24时 , 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 。三、限行规定: 每日限两个车牌(含临牌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 , 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 ,星期一限行1和6 , 星期二限行2和7 , 星期三限行3和8 , 星期四限行4和9 , 星期五限行5和0 。四、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 ,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 予以纠正和查处 。五、 外埠机动车进入上述限行区域的 , 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六、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 军车 (含武警车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 新能源汽车 (含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公交车、9座以上 (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 (不含租赁车辆、 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 , 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以及医疗废物转运的专项作业车辆 , 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事宜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2020年7月29日点击有下方在看 , 提醒!来源:三门峡市交通管理支队 版权归属原作者 , 如有侵权请联系编辑丨付琳 监制丨宋士超执行总监丨姚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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