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弃用”支付宝,是涉嫌“二选一”垄断还是正当市场竞争?( 二 )


争议:“支付大战”是否有违市场开放竞争原则?
对此 ,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 , 此次美团出现取消支付宝支付选项算不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 实际上 , 现在各个平台也都是微信和支付宝之间的支付也没有完全打通 , 美团这种情况也曾试水过 。 首先在相关的法规层面是没有疑问的 , 而且支付在金融领域是比较闭环 , 比如各银行之间的互联互通 , 包括第三方支付之前也有信联和网联 , 尤其网联这部分就是要互联互通 , 但这种互联互通 , 可能跟传统的消费领域还是有差异的 , 现实情况下都是相对封闭的支付的状态 , 因此 , 不正当竞争本身还不存在 。
此外 ,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也认为 , 美团可以基于商业需要选择其平台的支付通道 , 但是如果其滥用市场主体地位要求所有合作的商户或者注册用户都禁用支付宝 , 则涉嫌不正当竞争 , 目前来看似乎还好 。
除此之外 , 美团饿了么的“支付大战”是否涉嫌市场垄断?《***》评论文章《美团饿了么“支付大战”有违市场开放准则》就提到 , 《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美团饿了么的“支付大战”带有明显的市场垄断之嫌 , 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尽快对这一现象进行调查取证 , 并依法采取问责 。
文章中指出 , 美团饿了么“支付大战”正在制造危险的移动支付平行世界 , 《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 , 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如果运用该条例 , 意味着美团饿了么在被裁定存有此类行为的情况下 , 将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 。 我也希望 , 能够以此事为起点 , 对目前互联网领域愈演愈烈的“二选一”、“垄断”及“非正当竞争”行为加以纠错 。
猜测:美团开启“金融生态”争夺战?
美团“弃用”支付宝,是涉嫌“二选一”垄断还是正当市场竞争?
本文插图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 , 截至2019年 , 微信的用户已经突破11.5亿 , 支付宝的用户达到12亿之多 , 成为行业内的巨无霸 。 此外 , 美团自己还上线了金融支付工具美团“月付” 。
【美团“弃用”支付宝,是涉嫌“二选一”垄断还是正当市场竞争?】对此 ,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 , 现在支付宝“一家独大” , 其次 , 腾讯财付通做得也比较到位 , 这两家瓜分了整个市场 , 其他包括银联传统支付巨头也没有更好的作为 。 那么 , 美团可能有巨大的流量和线下场景支付的特点 , 但这种特点能不能真的在支付领域撕开一个口子 , 打开一个新的市场 , 还是有很大疑问的 。 因此 , 第三方支付市场是相对饱和的 , 相对成熟且强监管 , 那么 , 美团是否能用原来比较“蛮横”的市场拓展方式支付领域打开确实是很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