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新规:退役军人抚恤标准提高 赴台游有变化( 三 )

今年 7 月下旬 ,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 , 从 2019 年 8 月 1 日起 , 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 三属 " 定期抚恤金标准、" 三红 " 生活补助标准 , 在现行基础上提高 10% 。

提标后 , 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 88150 元、85370 元、82570 元 。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 27980 元、24040 元和 22610 元 。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 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 61130 元、61130 元和 27580 元 。


8月新规:退役军人抚恤标准提高 赴台游有变化

资料图:中新社采访人员 贾天勇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