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广东出台80条金融举措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四 )


30.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证券公司开展并购重组、海外业务 , 积极开发多样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金融工具 , 进一步落实各类扶持政策措施 ,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 。 (责任单位: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 ,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31.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顾问业务 , 丰富权益类基金产品 , 积极参与公募REITs等试点和基金互认工作 , 打造一流财富管理机构 。 (责任单位: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五)扩大保险业开放 。
32.认真落实银保监会对外开放的工作部署 , 做好政策辅导、沟通协调和引导推动 , 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 ,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经营机构 。 (责任单位: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33.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子公司 。 探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股境外资产管理机构等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的理财公司 。 (责任单位: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 ,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34.完善跨境机动车辆保险制度 , 争取银保监会、公安部等部委政策支持 , 对经港珠澳大桥口岸进入广东行驶的港澳机动车辆 , 推动实施“等效先认”政策 , 将跨境机动车向港澳保险公司投保责任范围扩大到内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 , 视同投保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责任单位: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 , 省公安厅)
35.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等更多创新产品 , 为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服务 。 (责任单位: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 ,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36.鼓励保险机构基于粤港澳大湾区重疾发生率表以及区域健康医疗经验数据 , 探索开发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产品 。 支持搭建医疗保险便民服务平台 , 为大湾区医疗保险患者提供医保直赔、健康管理、疾病预防等服务 , 改善居民就医结算体验 , 提升医疗综合服务水平 。 (责任单位: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 , 省卫生健康委、地方金融监管局)
37.研究在CEPA协议框架下设立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 , 为持有港澳保单的粤港澳大湾区居民提供服务 。 (责任单位: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 ,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港澳办)
38.支持保险资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 投资香港和澳门地区 。 (责任单位: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 ,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39.支持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 , 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 。 (责任单位: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 ,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三、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 , 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十六)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 。
40.在依法合规前提下 , 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 。 鼓励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按规定参与相关基金 。 引导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金 , 积极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 , 稳妥有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 为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 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 , 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 , 省发展改革委、大湾区办)
(十七)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 。
41.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企业依法以资本项目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符合生产经营目标的境内股权投资 。 试点企业在真实、合规前提下 , 可以按照实际投资规模将资金直接划入被投资企业 。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