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广东出台80条金融举措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三 )


(十二)完善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务 。
18.对符合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和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保险业务 , 包括内地居民因旅游、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港澳地区个人人身意外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不含分红性质的疾病保险等经常项下交易 , 进一步明确政策指引 , 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提供便利的理赔、续保、退保等跨境资金汇兑服务 。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 ,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
19.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 , 鼓励港澳地区人民币保险资金回流 , 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中长期资金 。 支持港澳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 , 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 (责任单位: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 ,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 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
二、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 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
(十三)扩大银行业开放 。
20.以推进落实新一轮银行业对外开放措施为抓手 , 进一步提升银行业对外开放水平 , 强化政策宣传和准入辅导 , 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通过新设法人、分支和专营机构等方式在粤港澳大湾区布局 , 按照内外一致原则完善监管框架 , 规范中外资机构合作与竞争 。 (责任单位: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1.支持和引导港澳银行充分发挥粤港澳联动优势 , 依托CEPA协议、广东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政策 , 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不断拓展发展空间 。 (责任单位: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2.支持境外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同时设立子行和分行 。 (责任单位: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3.支持商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 。 支持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 探索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 按照商业自愿原则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专业子公司 。 探索符合条件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专业投资子公司 。 鼓励外资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入股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责任单位: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4.鼓励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引入境外专业投资者 。 (责任单位: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5.加快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 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 , 联通境内外金融市场 , 运用现代金融科技手段 , 探索银行未来运营新模式 。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广东银保监局 ,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 广州市政府)
(十四)扩大证券业开放 。
26.加大境内外证券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 , 吸引港澳及跨国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立合资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 , 提高粤港澳大湾区证券业对外开放程度 。 (责任单位: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7.探索研究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证券期货机构跨境业务 。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证监局 ,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证监局)
28.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增资扩股 , 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 增强资本实力 。 (责任单位: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29.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积极申请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 , 提高国际化水平 。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证券基金机构境外子公司为其母公司QDII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 (责任单位: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 ,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