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民法典没有“僵尸条款”所有条款都有用

  大众网·海报新闻采访人员 姜雪颖 北京报道

  7月31日 , 国新办就民法典及其实施有关情况举行吹风会 ,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孙宪忠表示 , 民法典从审议到现在 , 严格说还没发现哪个条文属于“僵尸条款” , “可能某个条文用得少 , 但是肯定都是有用的” 。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没有“僵尸条款”所有条款都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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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说在第一条讲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很多人说它是道德条款 , 实际生活中没有用 。 但实际上 , 这个条文也都可以作为实践性、操作性的指导 。 我们知道 , 民法典第10条规定了习惯和善良风俗的规则 , 公序良俗的适用就可以导引到第10条的规定 。 ”他举例称 , 如果法律对某一个具体问题没有规定的情况下 , 就可以导引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用 。

  孙宪忠解释 , “我们说‘僵尸条款’ , 过去有时候在刑法里用得比较多 , 叫‘达摩克里斯之剑’ , 好像挂在空中 , 在这里吓唬人一样 , 但实际上是不用的 。 但是民法不是这样 , 民法还有个重大的特点是依靠老百姓自己积极的推动 , 刑法、行政法有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 , 但是民法不是这样 , 民法有个重大的特点 , 跟刑法和其他法律最大的不同 , 就是民法总是依靠老百姓自己积极的推动 。 刑法、行政法的使用需要执法机关、司法机关 , 民法虽然也有法院 , 但是民法上大量的权利义务责任都是由老百姓自己推动的 , 所以在实践中都能够得到应用的 。 ”

  孙宪忠认为 , 在这个倾向下 , 民法典目前还没有发现过“僵尸条款”的问题 , 都有实践操作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