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暴力|北京首例软暴力案42人获刑!打击软暴力必须有硬手段


软暴力|北京首例软暴力案42人获刑!打击软暴力必须有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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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 图据北京日报客户端
7月29日 , 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波等42人寻衅滋事案 。 作为北京市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 该案的宣判备受网友关注 , 这一话题甚至冲上微博热搜 。 42人因网络软暴力获刑 , 网友评价为“既硬气又解气” 。 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形式 , 软暴力虽然规避了传统暴力手段 , 依然藏不住黑恶势力的“内核”;向受害者施加无形的威胁 , 照样不能逍遥法外 。
据介绍 , 自2015年4月以来 , 被告人赵波先后成立并控制多家公司催收欠款 。 雇佣300余名“业务员” , 长期使用群呼、群发短信、呼死你软件、P图、揭发隐私等软暴力手段 , 滋扰欠款人及其紧急联系人、通讯录联系人 , 形成恶势力集团 。 近年来 , 类似的案件层出不穷 。 不同于明火执仗、打人致伤亡等传统暴力手段 , 软暴力表现方式更为奸猾 , 既有辱骂、恐吓等网络暴力手段 , 又有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断水断电等下三滥手法 。 软暴力的“刀尖”无孔不入 , 虽不会刺下有形伤口 , 但对受害人的伤害从身体层面转移至情绪、心理等精神层面 , 其背后裹挟的恶意足以将受害者彻底击垮 , 导致工作生活难以持续 。 遭受过软暴力侵害的人 , 难免感到压抑痛苦 , 严重者甚至会产生心理疾病 , 由此引发的现实悲剧已不计其数 。
名为软暴力 , 足具杀伤力 。 既然给受害者和社会带来的是“硬伤害” , 就应该受到法律的“硬制裁” 。 去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 将软暴力界定为与暴力、威胁并列的犯罪手段 , 明确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 。 对应我国刑法 , 软暴力行为因情节不同可涉及多项罪名 , 如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等 。 昌平法院集中公开宣判42人寻衅滋事案 , 便是拿起法律武器 , 向软暴力进行“硬打击”的范例 。
黑恶势力通过软暴力达到犯罪目的 , 不过是为了逃避传统暴力的既有罚则;其对受害人形成心理强制的残忍程度 , 并不亚于任何一种施暴手段 。 严惩软暴力 , 涤荡黑恶 , 既是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 保障百姓合法权益 , 也是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 维护社会的清风正气 。
来源 北京晚报 | 采访人员 殷呈悦
编辑:殷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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